大陆全国公诉人竞赛 律师界指犯法庭辩论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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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采访报导)近日大陆“第六届全国优秀公诉人竞赛”在京落下帷幕,检察院官网非常推崇称之为专业化竞赛,但律师界不少人公开反对这类竞赛,认为误导了检察官光追求技巧,却不尊重一些明显的客观事实,并认为这是法庭辩论的大忌。

据检察院官网称,这是检察机关各业务中最早开始的专业化竞赛,竞赛以赛制完备、赛题高难度、赛程最艰苦着称。但很多法律人士对此并不认同,他们提出各自的看法。

山东的刘金滨律师公开提出这个话题说:“庭审不是公诉人大赛”。

他解释:“我觉得,检察院系统搞得公诉人大赛,全国十佳公诉人比赛等活动,已经像大专辩论赛一样严重误导了一些检察官,他们只求辩论技巧,辩论观感,反应速度,却对一些明显的客观事实不予尊重,其实这应是检察官和律师庭审辩论的大忌。庭审是为查明事实,接近真相,而非追求一时快感,如果对基本事实予以否认,只能适得其反。”

北京的一位主任律师周泽也认同表示:“法庭辩论的大忌!”

而北京理工大学法学教授徐昕也公开批评一些公诉人不能坚守正义立场和客观义务。

徐昕说:“见过不少检察官,明知被告人无罪,却非要置被告人于死地。我的助理肖哲把这样的检察官,概括为死猪型检察官:无论你提出多少申请,一律反对,无论你说的话多么有道理,一律不认。”

新浪的资深网页评论家不客气说:“这种评比,就是表演,小丑。”也有法律人认为,没有良知的检察官技巧再好也就是个专制工具。

有网友赞同表示:“全世界除了中国,有其他国家评所谓十佳检察官的吗?让西方社会贻笑大方。”也有的说:“无论多么巧舌如簧、 舌灿莲花,真相永远只有一个!法律人自当首重法律、重事实、重真相!”

有网友质问:“难道一个人有没有罪?有多大的罪?要担多大的法律责任?都是由公诉人和律师辨出来的?公诉人练出一张巧嘴是为了什么?为了打败律师?还是为了事实和法律?”

江苏的倪文华律师也向大纪元记者表示,这类竞赛没有意义,就像演戏一样。

广东的葛永喜律师向大纪元记者表示:“公诉人、检察官、法官和所有的法律人都应该坚守自己的良知、都应该客观公正,维护法律的尊严,这是最基本的。有这样一个最基本的素质之上,再来进一步提高你的技能。”

葛永喜律师还表示,并不反对他们搞这样的竞赛,“但这些最基本的素质是否被忽视、最基本的理念是否遵守这是最关键的”。

他在实际参加庭审时发现,有些公诉人的技能其实是蛮高的,但他们在坚守良知方面反而没有那么坚定,有些案子只要受到领导干预,这些公诉人都没有办法遵守自己的良知。“追究到底其实还是没有法治的问题,如果司法不独立、不公立,那人为的干预因素就比较多,没法做到公正。”

“在这样一个大环境下,稍微感觉到痛苦的检察官和法官,他们都愿意辞职出来,不在这个体制内工作,也有一些死守体制内的,只能做死猪型的检察官、法官了。”

也有网友以香港法官举例说:“香港的法官,从不对社会发声,包括最近对7名警察判刑的法官,几乎受到了‘革命群众’的一致恶毒攻击,但法院和法官从不辩解。法官的观点,全都体现在判决书上,那才叫法治!”

曾有评论说,中国之所以至今没有法治,关键是“党”比“法”大,“党”在“法”之上。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党中央下面有个“政法委”,“政法委”下面是“公、检、法”。按辈份“排座次”,“法”是党的孙子。在共产党“领导一切”的这个“大家庭”里,孙子怎能有权力治理整个“家庭”呢?中共一党独裁遍地是灾早成为民间共识。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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