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本职兼任师纳劳基法 台教部喊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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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27日讯】(大纪元记者江禹婵台湾台北报导)教育部原先规划自今年8月起,大专院校编制外、未具本职的兼任教师将适用《劳动基准法》,却造成部分大专疑似避免增加支出,不再新聘或续聘这些兼任教师,引发争议。教育部认为,应修改相关教育法规,较能符合教育场域的特殊需求,如果要适用《劳基法》,也要经过适度排除。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27日邀请教育部、劳动部专题报告,教育部长潘文忠在会前表示,教育部改为先修正《专科以上学校兼任教师聘任办法》,纳入保障兼任教师权益,等各界有共识再适用《劳基法》。

对于淡江大学传出将解聘200名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潘文忠说,上周教育部已经对此组专案小组,并到学校访谈老师。教育部也编列了新台币6,000万元的预算,私校并不会因为未具本职兼任教师的劳保、劳退等问题,而增加负担。

如果在这样的状况下,学校还是因此解聘未具本职兼任教师,不只是减少补助款,也代表学校不需要那么多学生,教育部将针对招收名额严格审定。相关问题涉及学生受教权、校园安全与未具本职兼任教师权益,即使这些老师要适用《劳基法》,也要经过适度排除。

劳动部于去(105)年9月26日预告订定“大专院校编制外未具本职之兼任教师适用劳动基准法”草案。潘文忠说,为了维护教师、学生权益,改先修订教师相关法规。

至于为何教育部又认为大专兼任教师不适用《劳基法》?潘文忠回应,兼任教师设置的目的是为了顾及学生受教权,规划选修课程,但若让他们适用《劳基法》,可能变成不定期契约,也就是“常态性”聘任。另外,若兼任教师有触犯性别平等等不适任情事,教师法规的相关处理程序也比劳动法规严格。

高教工会不排除抗争

对于教育部的立场,高教工会表示,日前不少大学之所以任意大规模“解聘”、“不续聘”兼任教师,就是因为兼任教师的工作权一直缺乏法律上的保障,但教育部要研议的聘任办法中,却不打算保障兼任教师的工作权,令人怀疑这样是否能保障兼任教师权益?

高教工会指出,假如教育部不撤回这种牺牲兼任教师基本权益的恶质作为,而劳动部也不愿尽劳工捍卫者的应有权责,不排除号召兼任教师发动抗议。◇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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