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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犯罪灭证 台法部提妨害司法公正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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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懿胜台北报导)有鉴于近年来犯罪趋于集团分工及组织化,法务部今(30)日在司法改革国是会议上提出修法,法务部认为,新兴的集团犯罪,模糊合法防御与妨害司法的界线,造成院、检证据取得困难,正义难以伸张,也加深民众对于司法的不信任,建议新增“妨害司法公正罪”,来规范被告与持有证据的人。

法务部指出,除了犯罪集团趋于分工及组织化,越来越多财团的环保、食安、财金、贪渎等各项犯罪持续发生,这些集团掌控不法事证,一但东窗事发,不仅立即灭证,甚至使用不法手段妨碍司法侦审,此举不仅让院、检证据取得困难,也让人民怀疑司法侦、审结果。

法务部建议,应该要修法新增“妨害司法公正罪”,参考美国的“不实陈述罪”、“藐视法庭罪”、“妨害刑事调查罪”、“干扰证人罪”、“销毁隐匿证据罪”,一来可以规范被告与持有证据的人,也能够处罚涉案人以暴力、恐吓、威胁、骚扰、不法劝说等干扰行为,来报复证人或办案人员或其家庭成员的行为。

对于反贪腐法制的部分,法务部表示,国际上许多国家都有“揭弊者保护专法”,显然对揭弊者的保护已是国际潮流,虽然台湾目前有《证人保护法》,但范围跟启动时间点均有明显限制;在私部门贿赂规范上,建议要将“法人或公开发行公司的商业行为中,有意透过不正方法提供图谋取不正利益者”,列为刑事犯罪。

至于强化追钱制度,法务部建议,要以“人财分离”为原则追钱,整合行政执行署、调查局洗钱防制处,成立专责的“不法资产追偿署”,让检察官全力查缉犯罪,同时成立资料库,从金流角度分析犯罪模式与情资,供检方办案参考。◇

责任编辑:芸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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