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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太阳花学运案 三学运领袖全被判无罪

014年3月18日太阳花学运之后,各地的声援学生与群众强烈诉求“捍卫民主、退回服贸”,号召超过50万名反服贸群众3月30日穿黑衣上凯道,表达反对黑箱《服贸协议》的诉求。(大纪元档案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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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3月31日讯】台湾3年多前的太阳花学生运动期间,学运领袖包括现任时代力量籍立法委员黄国昌、林飞帆与陈为廷等人涉犯妨害公务等罪遭诉;台北地方法院3月31日审结做出黄国昌等22人全部无罪判决,全案可上诉。

据中央社报导,台北地检署民国104(2015)年2月10日侦结反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抗争(太阳花学运)衍生3案;318占领立法院,起诉黄国昌、林飞帆与陈为廷等22人;323攻占行政院,依侵入住宅、毁损、煽惑他人犯罪等罪起诉学生魏扬等132人;411路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起诉学生洪崇晏等4人。

台太阳花学运案 三学运领袖获判无罪
台湾3年多前的太阳花学运期间,立委黄国昌(右)、学运领袖林飞帆(中)、陈为廷(左)等人涉犯妨害公务等罪遭诉;台北地方法院31日审结做出无罪判决,全案可上诉。(中央社档案照片)

中华民国行政院长林全去年5月20日,批出上任后的第二份公文指出,行政院对126名被告撤回告诉乃论的刑事告诉。台北地方法院曾于去年6月开庭审理“318太阳花学运案”,传唤林飞帆、陈为廷与黄国昌等9名主要被告,法官也现场勘验将近100分钟的录影带,以厘清攻进立法院当晚的各种动作、言论是否有犯罪嫌疑。

太阳花学运无罪 符公民不服从7要件

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审理后认为,三一八学生运动领袖林飞帆与陈为廷等22人行为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7要件,对全数被告做出无罪宣判,全案可上诉。

北院说,7要件包括一、抗议对象是与政府或公众事务有关重大违法或不义行为;二、须为公开及非暴力行为;三、须基于关切公共利益或公众事务目的;四、符合适当性;五、符合必要性;六、狭义比例原则;七、抗议行为须与抗议对象间具有可得认识的关联性。

北院表示,这起案子是台湾首次用“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是不是具社会相当性;如果行为符合社会相当性,从中华民国刑法角度看,没有非难必要性。北院发言人廖建瑜说,“三一八占领立法院”案,检察官起诉包括3部分,分别为煽惑他人无故侵入立法院建筑物及附连土地;立法院外(中山南路)滋扰事件及立法院议场妨害公务事件。

廖建瑜表示,黄国昌、陈为廷、林飞帆与魏扬等人有无煽惑他人犯罪行为部分,法官勘验光碟后认为,黄国昌等人发表言论时,已有很多民众翻越围墙进入立法院,且黄国昌发表言论属个人言论,无煽惑他人言词,客观上不符煽惑要件。

廖建瑜说,黄国昌等人开庭时主张不是无故侵入立法院,也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合议庭详加审酌后认为,确实有符合“公民不服从”概念,认定黄国昌等人不具实质违法,不构成无故侵入的“无故”,有正当事由。他表示,这起案件,纵然有公诉人所指号召他人进入立法院行为,但这些意见表达不具实质违法性,有正当理由,不符煽惑他人要件。

黄国昌在脸书发文表示,判决从宪政民主高度,肯认公民精神与行动,并请大家注意323行动与411行动判决。他感谢所有参与的伙伴与支持的朋友,也感谢过去2年多来,在法庭上不断阐述这个运动具有宪政意义的义务律师团。

此外,台湾太阳花学运3月18日满3周年,回顾当年太阳花反服贸,号召超过50万人走上总统府凯达格兰大道,拒绝中共黑手伸进台湾的场景,台湾投资中国受害者协会理事长高为邦表示,“我们不应该忘记太阳花学运,而且这是台湾一个分水岭,导致亲共的国民党选举大败;台湾政府要记取教训,永远不要走亲共路线,更要积极阻止中共对台的渗透”。

台太阳花学运案 三学运领袖获判无罪
2014年3月18日晚上反对黑箱服贸的学生及民众冲进立法院占领议场,开启“太阳花学运”后,号召超过50万人走上总统府凯达格兰大道,拒绝中共黑手伸进台湾。(大纪元档案照片)

高为邦表示,当年太阳花学运反服贸的起因,就是签ECFA(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对台湾没有好处,而ECFA的后续《两岸服贸协议》更影响台湾的中小企业,尤其最主要是渗透到台湾各个阶层,引起学生及民众对中共的侵略感到忧虑,才会有太阳花学运的发生。他强调,台湾政府对中共要有清醒的认识,共产党是要并吞台湾的邪恶政权,他们用各种手段渗透统战台湾,我们当然是不能认同中共”。

台太阳花学运案 三学运领袖获判无罪
2014年3月18日晚上反对黑箱服贸的学生及民众冲进立法院占领议场,开启“太阳花学运”。(大纪元档案照片)

太阳花学运期间重要事件回顾

–民国103(2014)年3月18日,反黑箱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民主阵线等民间团体18日晚间在立法院外举办晚会,晚间9时突破立法院康园侧门警力,冲入立法院占据议场,两个街口外的行政院随后加派警力戒备。

–103年3月23日,晚上7时左右,反服贸群众和学生在行政院周边拒马上铺起棉被,爬入行政院,在正门前广场静坐抗议;也有学生从天津街后门建物爬窗进入。

–103年3月24日,警方在凌晨展开第一波强制驱离行动,以优势警力将学生抬上警备车,过程中发生多次肢体冲突,多人挂彩。警方沿街广播要抗议群众离开,并开动镇暴水车,以水柱驱离民众,在清晨5、6时清空行政院周边道路。

–104(2015)年2月10日,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检察署侦结反服贸抗争衍生占领立法院、攻占行政院及路过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中正第一分局案;三一八占领立法院部分,起诉林飞帆、陈为廷等22人;在三二三攻占行政院部分,起诉学生魏扬等93人;四一一路过中正一部分,起诉学生洪崇晏等4人,总计起诉118人。

–104年5月5日,占行政院民众指控遭警方驱离时受伤,向台北地院提起自诉,行政院提告。北检依侵入建筑物罪,追加起诉39人,并案台北地院审理。

–105(2016)年5月23日,时任行政院发言人童振源宣布,行政院长林全上任后批出第二份公文裁示,对126名被告撤回告诉乃论刑事告诉。

–106(2017)年3月31日,“318太阳花学运案”宣判。#

责任编辑:钟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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