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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前情人亲密照 市议员吁定轻罪

分手后以曝光亲密照为要胁者 高达一成 实际发生时警方竟无计可施

兰斯曼认为,这种不经本人同意,就把私密照片放到网上的行为,会给当事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 (于佩/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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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4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于佩纽约报导)上周,纽约市议员兰斯曼(Rory Lancman)和葛罗尼克(Dan Garodnick),在市政厅前举行记者会,呼吁市府立法禁止“情色报复”(revenge porn),并给予犯罪者刑事惩罚。

“情色报复”指的是在未获旧情人同意下,在网路上散布对方的露骨影像。途径包括脸书(Facebook)、推特(Twitter)、Instagram等社群网站,或者透过手机简讯、电子邮件和网路传播。

纽约州和纽约市目前都还没有现行的法律,保护纽约客免受侵害或对犯罪者追责。因此,市议员兰斯曼和葛罗尼克去年提议,要求市府立法将“情色报复”定罪。在纽约市进行“情色报复”报复的人,将被以轻罪( misdemeanor offense)的名义定罪。

兰斯曼认为,这种不经本人同意,就把私密照片放到网上的行为,会给当事人造成毁灭性的打击。他强调:“纽约市的法律应该赶紧跟上科技发展,为市民提供保护,远离这类犯罪的伤害。一旦立法成功,就能保证犯罪者为他们的行为负责,受害人也能得到应有的公正。”

葛罗尼克说:“犯罪者只要轻轻一点鼠标,受害人的工作就要不保了,家庭社会关系也收到了极大损害。通过这次立法,我们就是想要传递一个清晰的讯息:‘这种行为在纽约市是绝不能容忍的犯罪’。”

公共安全委员会的数据显示,“情色报复”在美国非常普遍,每25个人中就有一人是受害者。而其中,18岁到29对的年轻人受害概率尤其高。

但即使这样,大家的防范意识仍不是很高。大约有94%的人认为他们的亲密照,放在现任伴侣那里是安全的。但事实是,有10%的人分手后,曾以曝光亲密照威胁过对方。这其中又有60%的人确实那么做了。

在这些受害人中,除了照片,59%的人连全名都被贴上了网;49%的人被曝光了社交网络信息;26%的人是被泄露了电子邮件;20%是电话号码;16%的人被曝光了具体住址;14%的人是工作地址;还有2%的人是社会安全号。

受旧法律限制 警方无法抓人

“情色报复”的受害者中有90%是女性。她们中有93%的人因为这种行为,遭受了极大的心理伤害。而且,还会影响她们的前程。接近80%的雇主在收到简历后,会上网搜寻应聘者的信息。一旦发现这些影像后,雇主们基本上就不会在考虑她们了。还有不少受害人,因为这些影像被误解,直接被开除,失去生活来源。

当然,受害人也可以要求谷歌和微软把连结影像的网址删除。但这一方法必须额外花费处理。

纽约警察局掌握着海量的类似案例,但苦于没办法给对方定罪,因此无法实施抓捕。就算是受害人来警局报案,警察也只能定义为骚扰(harassment),记录后了事。

在2014年甚至发生过这样一件事。布碌崙的一名29岁男青年因为贴前女友的暴露照片被捕。此时,法官发现在现行法律中,找不到他的罪名,无法给他定罪。而受害人因为没有钱,无法持续的把官司打下去,最后只好不了了之。

提案列“情色报复”是犯罪

而兰斯曼和葛罗尼克的提议一旦通过,就意味着以后在纽约市的法律中,“情色报复”是犯罪。一旦谁在网上传播了对方的不雅照片或视频,除非经过了对方的明确同意,否则都要负法律责任。

谁一旦违反了,就要被罚款1千美元,或者干脆坐牢,最多关押1年,或者二者并罚。兰斯曼称,法案如果通过,纽约市就将成为全美第一个立法惩治“情色报复”的城市。◇

责任编辑:艾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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