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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伦理规范部分不符现实 廉政署提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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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5月10日讯】法务部廉政署今天指出,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实施迄今,有部分条文执行困难及不符现实,有因环境不同再检讨必要。包括将正常社交礼俗标准由新台币3000元检讨调高至3600元。

廉政署今天下午举行媒体茶叙指出,针对实施迄今已届8年的“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有部分条文执行上有困难及不符现实,应重新检视现行规范是否符合实际需求,研提更贴切有效的廉洁行为守则。

为此,廉政署也在4月27日,于行政院召开的中央廉政委员会第18次会议中,提出“公务员廉政伦理规范研修方向及程序规划”讨论案报告案。

廉政署表示,在受赠财物部分,廉政伦理规范所订公务员因正常社交礼俗往来,得接受金额为3000元;惟未考量如外交人员因驻外国家环境不一,或区域地理城乡差异等因素,统一订定正常社交礼俗标准金额是否妥适,有再检讨调整之必要,例如调高至3600元等。

此外,公务员因公务礼仪往来活动,确有必要参加饮宴应酬,按照现行规定,需事前签报长官,并知会政风机构后始得参加,这规范的目的,是为禁止公务员藉社交活动,与职务利害关系人不当接触。

廉政署认为,公务礼仪往来活动既是基于公务需要所为,且机关首长公务行程多已公开化,现行要求需通知政风机构并登录建档机制有无必要,应予检讨。

至于廉政伦理规范中的请托关说部分,其定义在法律概念理解上难以区分,造成适用上混淆,也有修正的必要。

廉政署强调,会搜集并参考先进国家立法例及各部会机关相关意见,融入台湾国情元素与符合“联合国反贪腐公约”精神,朝“明确、精简、可行”方向,以“整并相关法规”、“修正规范金额”、“检视定义范围”及“授权机关自订”为修正重点。

廉政署也说,当草拟的调整方案出炉后,会办全国性的公务员投票、邀请相关学者举行研讨会等,希望在年底前将修正案版本送交行政院。(转自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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