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晓辉:最高院副院长谈非法证据 话中有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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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6月29日讯】6月27日,中共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刑事案件严格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个规定是在今年4月18日,习近平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如此重要的规定为何在两个月之后的今天才发布呢?

而就在规定发布后不久,最高法院网站刊发了常务副院长沈德咏的解读文章“我们应当如何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或许从中我们可以找到答案。非常值得关注的是,文章特意点出了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

就此问题,文章先从其它国家的经历以及国际人权档陆续出台,遏制刑讯逼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出现并逐步成为国际通行的法律制度说起,之后谈到中国,称中共在文革后,基于对文革期间漠视法律、侵犯人权等错误做法的深刻反思,开始反对刑讯逼供、禁止肉刑,并“平反纠正一大批冤假错案”,1979年的刑法中亦明确规定“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它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然而,文章指出,在“重打击、轻保护”“重实体、轻程式”“重口供、轻证据”等观念影响下,“一个时期内,司法实践中刑讯逼供现象仍然屡禁不止,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这个时期有多长?沈德咏对此没有明说,而是随即提到2010年,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曾联合发布“两个证据规定”,标志着中国“正式确立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显然,沈德咏也暗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建立并不意味着刑讯逼供现象和冤假错案的消失,而从今年4月才通过的《规定》看,中国刑讯逼供现象和冤假错案依旧存在。中共十八大以来,全国法院纠正了34件重大冤假错案就是明证,而目前最大的冤案乃是对法轮功群体的镇压和迫害。

对于如何正确适用非法证据排除原则,沈德咏结合习近平的相关论述,谈及了自己的几点看法,指出该原则的核心价值是公民人身权的司法保障,其蕴含着法治内涵等,并透露了如下不同寻常的资讯:“刑讯逼供的实施者往往是肩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职责的执法司法人员”,“目前发现的冤假错案、司法不公,多少都存在突破法律制度规定,或者公然违背法定程式等情形”,办案人员要认识到“非法取得的证据非但没有法律效力,还可能因此遭到责任追究甚至刑事处罚”,“执法犯法、刑讯逼供,是对公民人身权最严重的侵犯,是对宪法法律制度最严重的破坏,由此导致的冤假错案是最严重的不公正”,法院要排除“采取殴打、违法使用戒具等暴力方法或者变相肉刑的恶劣手段”采集的证据,等等。

很明显,沈德咏是话中有话,除了承认刑讯逼供、冤假错案的制造者正是执法者外,还告诫这些执法者要小心了,因为他们很可能被追责,同时还指出法院对于这些非法证据该如何做。

《规定》在这个时间点发布以及沈德咏的话中有话,让笔者想到不久前发生的一件事情有关,即6月19日,大陆数十名法轮功学员向习近平、李克强、俞正声和王岐山投递了题为“危急存亡之秋,不宜妄自菲薄,引喻失义,以塞忠谏之路”的联名信。

此事与中共央视2016年1月14日一则涉嫌造假、攻击法轮功的新闻有关。彼时,山西、河北省共16人于2017年1月18日依据《资讯公开条例》联名去信央视要求公开该则报导的事实依据,但央视不仅不予纠正,反而伙同山西怀仁县公安局将当地的法轮功学员张树勇非法绑架,并对其酷刑折磨。4月其回家后,已被迫害得身体软弱无力,四肢麻木,没有自己行动的能力。

3月和4月,当地法轮功学员连续两次上书高层,要求政府立即禁止、调查、追究司法部以至政法委、“610”用“转化”名义残忍迫害民众的犯罪行为等。其后,上书得到了回应,5月初,山西各地公安纷纷奉命找参与联名者“了解情况、解决问题”,而且“司法所”也开始给有冤案的家属打电话,询问有何困难需要帮助等。

然而,很快,山西迫害法轮功的各地“610”在山西省政法委书记黄晓薇的指令下,绑架了十名联名上书者。这导致了其后6月5日和19日给高层的两次上书,在信中,法轮功点出了“十八大之后,所有对抗中央、破坏依法治国的行为,没有比迫害法轮功更普遍、更有恃无恐而又能畅行无阻的了……这固然是公检法、政法委系统借题对抗中央,但是中央领导迟迟不正面对待迫害法轮功的问题也在给其可乘之机”,同时还指出“现在基层公安人员对于迫害法轮功已经普遍厌战,只是无奈于各级政法委的驱使。此时若当机立断,顺势而为,立即停止迫害法轮功,则将得人心、定社稷而千古流芳”。

对于山西乃至全国地方公检法系统的对抗,法轮功遭受的残酷迫害以及这是天大的冤案,中南海高层应该都是心知肚明,在这个节点发布《规定》并通过被视为习近平亲信的学者型高官沈德咏之口,对《规定》进行解释,或许可以被视为对法轮功学员侧面的回应;同时,警告执法者,不要滥用酷刑,不要制造冤案,否则会被追责。全国各地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等的执法者,无疑十分清楚,《规定》的颁布释放了某种信号。如果他们继续跟随江泽民迫害无辜,他们将面对法律后果。#

责任编辑:高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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