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司法部:民权法案不保护同性恋平等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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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梁砚综合报导)美国司法部在周三(26日)提交的一份法律文件中表示,美国《民权法案》不保护同性恋者在就业上获得同等地位。同一天,美国总统川普(特朗普)发推文说,不允许变性人加入美军,因为军方“不能承担变性人带来的巨大医疗费用及混乱状况”。

美国司法部的上述立场与奥巴马政府时的司法部截然不同。当时的司法部支持同性恋者在就业中获同等待遇,但这种做法逾越了《民权法案》的界限。

据《纽约时报》报导,周三美国司法部就一个旧案提交法庭简报时写道:“这里涉及的唯一问题是作为法律文本,(《民权法案》)第7章是否涉及性别取向(同性恋)受歧视的问题。1964年的《民权法案》提到,禁止‘因种族、肤色、宗教、性别或原籍国’的不同而在工作场所歧视任何人。”司法部表示,这项重要的法案并不涉及同性恋者。司法部说:“如果需要修改第7章所涵盖的内容,需要向国会(立法机构)提出修法,而不是向法院提出。”

司法部向法庭简报所涉及的旧案发生在2010年。当时这起案件被上诉到联邦第二巡回法院。

起因是一名叫扎德(Donald Zarda)的跳伞教练被雇主解雇。他曾对一位女客户说,他是一个同性恋者,因此在跳伞时,如果他与这名客户绑在一起,他们不必感到太难堪。事后,这名女客户的丈夫向扎德的雇主提出投诉。之后,扎德被解雇。他最终向法院提出控诉,称扎德的雇主违反《民权法案》的条款。

司法部在法庭简报中提到,自1974年以来,历届国会都拒绝在《民权法案》中加入有关性别取向的条款,尽管“社会和文化方面对性别取向的理解已经发生明显变化”。

简报说,作为全美最大的雇主,联邦政府对于如何合理地解读《民权法案》,存在“实质而特别的关注”。

2015年,奥巴马政府时的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EOC)向扎德表示支持,并公布一项有争议的裁决,宣布“歧视性别取向”是违法的。当时的美国司法部在审议这项裁决后没有给予反对,也没有使其对联邦法院产生约束力。

美国现政府司法部表示,EEOC的裁决不能代表美国政府。

2014年,奥巴马政府的司法部长霍尔德(Eric Holder)签署的一份备忘录写道,《民权法案》第7章的内容可以扩展至变性人。分析说,在川普政府时代,这份备忘录或许将被推翻。

周三,川普发表推文,不允许变性人加入美军后,霍尔德发推说,川普团队在24小时内逆转了奥巴马政府司法部长对同性恋和变性人的立场,“但现在是2017年,不是1617年”。对此,有读者评论说,难道年代变了,就可以曲解或篡改法律条款的原始含义吗?#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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