诽谤法轮功 中共广电官员遭厄运26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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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13日讯】1999年7月20日以来,以中共喉舌中央电视台为首的媒体炮制假新闻,电影、电视、戏剧、音像制品等栽赃、污蔑法轮功,在全国制造谎言宣传,为迫害找理由;后来又通过编造“天安门自焚栽赃案”绑架民众仇恨法轮功及修炼者,使中共迫害得以继续。

当年那些追随江泽民犯罪集团,制造谎言、栽赃陷害法轮功的中共广播电视部门的官员们,如今他们很多或锒铛入狱、或遭灾祸、或罹患绝症。

以下整理明慧网有关部分中共广电部官员厄运连连的案例

案例一
公安部副部长李东生

李东生
李东生(网络图片)

2000年7月,在江泽民制造自焚骗局迫害法轮功最猖獗之时,李东生出任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副局长。2002年5月煽动仇恨、迫害法轮功得力,被江泽民提升为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之后被推上公安部副部长、党委副书记(正部长级)、副总警监警衔、第十八届中央委员职位。

2013年12月20日,李东生被抓;2016年1月12日,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对李东生受贿案,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李东生任中共中央“610”领导小组(类似于德国纳粹的盖世太保和中共的文革小组)副组长、中央“610”办公室主任及央视副台长等职,负责全国反法轮功宣传和对法轮功学员的洗脑迫害,对大批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关押、判刑,负有直接责任。
作为“天安门自焚”伪案的导演之一,李东生被形象地称之为“玩火自焚者”。

案例二
辽宁广播电视台台长史联文

史联文
史联文(网络图片)

2014年7月1日,抚顺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判处辽宁广播电视台原台长史联文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史联文,历任辽宁电视台新闻部主任、新闻中心总监、副台长、常务副台长、台长兼总编辑等职。2009年任辽宁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2012年4月退休。

在中共迫害法轮功12年之际,7月22日晚,辽宁电视台新北方都市频道“正在行动”节目,播放石晓岩污蔑陷害法轮功的节目,造成极坏影响。

据明慧网曝光,石晓岩,女,辽宁岫岩人。曾被劫持到沈阳马三家劳教所,在迫害期间放弃修炼法轮功,并被中共利用,配合辽宁政法委和“610”攻击法轮功。石晓岩被放出来后搞非法集资,不久身患癌症。

辽宁是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省份之一,辽宁广播电视台作为中共的喉舌,长期以来编排并转播中央广播电视台及其它省市广播电视台丑化污蔑法轮功的新闻、视频等欺骗民众。

案例三
重庆市广电局局长张小川

张小川,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2015年7月13日,张小川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及滥用职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7年,其弟张天生犯受贿罪及偷税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1999年至2003年,张小川任重庆广电局局长。

据重庆广电系统人员介绍,张小川的儿子原在重庆电视台工作,染上了吸毒,毒瘾上来时,人经常神志不清。每当他无钱买毒品的时候,就会在广电局大院里大骂父亲,如,他经常说“你这个贪官,不给我几十万,我就把你的事情都说出去”之类的话。

张小川儿子后来吸毒死亡。

案例四
重庆广播电视集团党委书记 总裁李晓枫

李晓枫
李晓枫(网络图片)

李晓枫,高级编辑、博士。曾任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重庆电视台台长,2004年11月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总裁(总台长)。

2011年9月16日,李晓枫因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李晓枫上任后和他的前任一样,继续执行迫害法轮功的政策,不思悔改。

案例五
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下属干扰台台长岳云(音)

河北省广播电视厅下属干扰台(省广播电视台的监测台)台长岳云(音),卖力执行江氏集团的迫害法轮功的命令,以发射干扰电波的方式,破坏民众收听法轮大法真相广播电台。

而后岳云患癌症住院,于2004年4月25日凌晨,突然七窍流血身亡,死状甚惨。

案例六
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张翊涉

2017年4月,张翊涉嫌严重违纪,接受审查。

2008年12月至2014年10月,张翊任四川广播电视台党委副书记、副台长。

由四川有线广播电视台、四川省委宣传部、四川省“610”、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台联合制作出品的电视剧──艺人李伯清诋毁法轮功的四川方言评书,2001年3月16日首映。中宣部、广电局、中央电视台将内容调往北京,在全国范围污蔑法轮功。

当时任四川省广播电影电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的张翊应是主要责任人。

案例七
江苏省副台长张苏明

2009年4月,张苏明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

2003年至2008年,张苏明担任江苏省广播电视总台副台长兼江苏省广播传媒中心总裁。

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长期对法轮功卫星电视信号干扰破坏、对插播法轮功真相进行监控和阻挠。

张苏明是江苏省广播电视台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案例八
江苏广电总台原台长 江苏广电集团原董事长周莉

周莉
周莉(网络图片)

周莉,1997年至2002年任江苏省南京电视台台长、党组书记。2003年至2012年任江苏广播电视总台台长、党委书记、江苏广播电视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2016年11月26日周莉被检察机关带走调查。

周莉是江苏广播电视系统迫害法轮功的第一责任人。

江苏广播电视台是中共污蔑迫害法轮功的窗口。江苏省广播电视监测台长期对法轮功卫星电视信号干扰。

案例九
福建广播影视集团原董事长舒展

舒展(网络图片)
舒展(网络图片)

2017年2月,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原党组书记、董事长舒展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人民币。

2002年至2014年间,舒展担任福建省广播电视局副局长、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党组书记、董事长,积极参与对法轮功的污蔑宣传。

案例十
辽宁省大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王卫

王卫(网络图片)
王卫(网络图片)

王卫,2001年12月至2010年7月任中共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局级);2010年7月任大连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台长。

2017年4月19日,王卫涉嫌严重违纪被开除公职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中国电影发行放映公司委托北京科学教育电影制片厂摄制污蔑法轮功的电影,参与的部门有大连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局等单位,王卫当时任大连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是主要责任人之一。

在迫害中,中共控制了所有媒体,法轮功学员没有任何可以发出自己声音的渠道。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所有言路均被中共封杀。

2010年11月份起,大连法轮功学员数次在大连交通广播电台成功插播真相广播。通过电波,将法轮大法真相传至每个收听者的心里。

大连市政法委、“610”非法组织为了阻止大连百姓了解外面真实的世界,了解中共对百姓所做的一桩桩罪恶,于2012年7月6日前后, 绑架了79名为大连市民安装海外新唐人电视台接收器的大连法轮功学员,20人被非法劳教,十多人被非法判刑。在非法关押中,法轮功学员遭受了刑讯逼供和酷刑迫害。

案例十一
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广播电视局局长陶光耀

陶光耀,2011年到各乡镇去拆卫星电视接收器(俗称“锅盖”),目的是想让老百姓看不到卫星电视,他好多赚钱。大家都不愿意拆,于是,广播电视局就在安岳县地方电视台和有线广播上说:只要是安了“锅盖”就是在收看法轮功节目。

他们长期在电视广播上诽谤法轮功,广播电视局局长有直接责任。

2011年5月,陶光耀开车到成都途中出车祸死亡。

案例十二
湖北省浠水广播电视局局长何国民

自1999年7月以来,浠水广播电视局局长何国民多次在浠水电视台播放诬蔑法轮功的电视节目。

2004年9月初,因拖欠退休职工工资被告发,何国民因贪污、受贿被开除公职。

案例十三
湖北省监利县原县广播电视局局长苏兆新

苏兆新被人称为“流氓才子”,利用中共邪党喉舌媒体污蔑、诽谤法轮功。因严重经济问题和道德沦丧被撤职查办。
2004年12月7日以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案例十四
湖南慈利县四任广电局局长

自1999年以来,湖南张家界市慈利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带头积极跟随中共迫害,广播、电视天天造谣诬蔑法轮功,还布置诬蔑展板,到处挂标语,把法轮功视为敌人,大肆宣传。结果,四任局长相继全部患癌症死亡,最年轻的一个局长离世时仅40多岁,整个广电局都感到恐慌。

案例十五
辽源市东辽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

吉林辽源市东辽县广播电视管理局副局长魏舒娅,紧跟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学员。其中有一条非常恶劣的栽赃诬陷法轮功的造假新闻就是魏舒娅伙同市公安及“610”恶徒编造的,该谣言当时在这一地区毒害无数百姓。

2001年中国新年假期,魏舒娅和丈夫、女儿、婆婆用单位公车去长春亲属家串门,与车相撞,当即车毁人亡。事故中共6人,5人当场死亡;魏舒娅正上高中的女儿当时昏迷不醒,随后在医院成植物人,一个月后死去。

案例十六
黑龙江省勃利县广播电视局原局长曲江

2015年2月7日早晨,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当时正在任广播电视局局长的曲江突发急病死于家中,终年59岁。

曲江自1999年一直担任县广播电视局局长,在中共“610”和宣传部的操控指使下,转播央视和省等部门的对法轮功的抹黑造谣污蔑的宣传;制作播出本地的对法轮功进行抹黑的所谓“实际例子”的节目;在电视屏幕上发布非法抓捕法轮功学员的通缉令;播出县委头头、县“610”、公安局的负责人对法轮功打击迫害的讲话,制造恐怖气氛;播出县“610”逼迫法轮功学员所谓转化放弃信仰后的现身说法等等。

案例十七
云南省玉溪市广播电视局原局长张耀力

2003年以后,张耀力到玉溪市任广播电视台台长,多次利用其掌控的宣传媒体,为中共大肆宣传迫害法轮功。张耀力在任职期间,大肆包养小姐,发展黄色旅游,民间口碑极其不好。

2014年6月12日,张耀力被玉溪市法院判有期徒刑12年,没收赃款379万元人民币。

案例十八
榆树市电视台台长任雨昌

江氏流氓集团迫害法轮功在吉林榆树搞的电视宣传,多半是任雨昌亲自安排或亲自录制的节目,毒害了很多民众,后来出车祸脾脏被摘除。

案例十九
原昆明电视台台长孙福

孙福,后昆明电视台与昆明有线合并后任电视台中共党委副书记。
其在任期间,组织编造大量攻击、造谣、诬蔑法轮功和法轮功创始人的假新闻欺骗毒害民众,对昆明地区迫害法轮功学员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孙福于2007年患直肠癌死亡。

案例二十
原湖南省电视台副台长、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覃晓光

王卫(网络图片)
覃晓光(网络图片)

2015年12月2日,覃晓光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

覃晓光曾任湖南省电视台副台长、省广播电视厅副厅长、省委宣传部副部长,《湖南日报》报社党组书记、社长,《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

覃晓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污蔑法轮功,任社长期间,《湖南日报》多次报道污蔑诽谤法轮功的文章欺骗老百姓。

案例二十一
武汉市江夏区有线电视台台长杨如清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广播电视局、有线电视台的不法官员积极配合当地“610”,无故停发该单位法轮功学员的工资,举报并绑架法轮功学员。此后,台长杨如清重病缠身。

案例二十二
山东广播电视台副总编辑王英

王英(网络图片)
王英(网络图片)

2017年5月4日,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副厅级)王英接受审查。

王英曾任山东有线电视台副台长、山东有线电视中心副主任兼综艺频道总监等职;2006年4月任山东有线电视中心主任;2011年8月任山东广播电视台党委委员、副总编辑(副厅级)。

山东广播电视台播出的污蔑法轮功的内容,作为山东广播电视台的副总编辑,王英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案例二十三
安徽广播电视台原党委书记、台长张苏洲 副台长赵红梅

2016年9月18日,张苏洲(正厅级)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180万元人民币;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70万元人民币。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50万元人民币。

赵红梅(副厅级)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执行有期徒刑12年。

安徽广播电视台污蔑法轮功,为中共迫害造势,作为安徽省电视台的领导张苏洲、赵红梅是主要责任人。

案例二十四
新疆乌鲁木齐市电视台原台长殷宝龙

2015年10月14日,乌鲁木齐市电视台原台长殷宝龙一审被乌鲁木齐市中级法院判有期徒刑9年,没收财产20万元人民币。

今年五十四岁的殷宝龙原系乌鲁木齐电视台台长(正县级),2007年至2013年担任乌鲁木齐电视台台长。

殷宝龙是乌鲁木齐地区污蔑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案例二十五
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副台长罗毅

罗毅(网络图片)
罗毅(网络图片)

2017年7月7日,湖南广播电视台原党委委员、副台长兼经营与产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罗毅(副厅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一案,由永州市检察院向永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罗毅历任湖南电视台信息频道办公室主任、图文编播部主任,湖南人民广播电台交通频道总监,湖南人民广播电台台长等职务。

罗毅是湖南广播电视台污蔑迫害法轮功的主要责任人之一。

案例二十六
海南电视台原台长鹿松林

2005年12月29日,鹿松林因收受贿赂,被海口市中级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

鹿松林1989年起先后担任海南电视台副台长、海南电视台台长、海南广播电视台党委书记、海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鹿松林是海南迫害法轮功主要责任人之一。#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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