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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尼男走高速路六年不付费 声称电子缴费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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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29日讯】(大纪元记者伊莲澳洲悉尼编译报道)一名悉尼司机钻《宪法》漏洞,6年来上高速公路不曾给过路费,而且迄今未受到过处罚。此外,他还建议其他司机也效仿他。

据七号新闻网报导,贾维斯(Bob Jarvis)的汽车上没装E-Tag——电子路桥费缴费器,但他照样会在高速公路上开车。他说:“每个人都可以这样做,而不会受到任何处罚。”

这位退休老人声称,采用无现金的方式缴交过路费属于创造了一种新的货币形式,违反澳洲《宪法》,因而这种新的货币形式是无效的。既然是无效的,那么当然不用缴纳。

此外他还认为,在购买汽油的燃油税中,已经支付了过路费。“(再次)收取过路费属于双重收费”。

过路费的收费机构在给贾维斯发出了数次警告之后,已经放弃了向他追债。

贾维斯说:“欢迎他们上法庭告我,但他们不会(那么做),因为他们非常清楚,他们必输无疑。”

律师亚当·李(Adam Ly)说,贾维斯的解释“有点道理”,但他使用的方法也许不太能站住脚。 “过路费属于税收还是属于收费,这是有争议的。”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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