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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小心!两名10岁儿童校园推搡惹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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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8月31日讯】(大纪元记者林雪多伦多编译报导)两名当年才10岁的多伦多天主教教委(TCDSB)下属一所小学的5年级学生,于2015年3月在学校恶作剧故意推搡一名同学,致对方摔倒手臂骨折,现在不幸惹上了官司。

据《多伦多星报》报道,在事件发生后,受伤学生的家庭于当年,将学校、校长及TCDSB告上法庭,提出60万元的索赔。在今年6月,为TCDSB提供校园保险的公司Insurance Exchange(IE),向这两名学生提出了反索赔(cross-claim)。

该事件给家长敲响警钟:卷入校园冲突,即使是未成年人也需负法律责任。

TCDSB教育委员格兰德(Mike Del Grande)在两名孩子卷入官司后提醒家长,需检查自己的房屋保险单,看其是否涵盖个人责任保险(Personal Liability Coverage),这样,如果因家人的过失而发生意外事故并造成第三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财物损失,依法律规定需承担赔偿责任时,保险公司将对被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格兰德表示,这类事件还会发生,但很多人对个人责任险了解很少。标准的房屋保险通常都为业主及其子女提供这个险种。

收到律师函

在推搡事件发生两个月后,其中一名肇事孩子A的母亲称,她收到了好几封律师函,称她的儿子需承担负责,并建议他们通知其房屋保险公司。

那名受伤男孩的母亲聘请的律师称,由于孩子手臂骨折遭受了痛苦,孩子母亲被迫请假在家照顾孩子,还要支付医疗等费用。孩子母亲曾在2015年6月请律师致函,向肇事孩子家庭提出让其支付5,000元的费用。但肇事孩子家庭没有理会,这导致了后面的麻烦。

TCDSB的保险公司IE在向两名肇事孩子提出反索赔时表示,学校、校长及教育局不应承担责任,两名孩子应对所有赔偿责任负责,因为他们违反了“不动手”的校规。

未成年人卷入官司不罕见

一名保险律师说,10岁未成年孩子卷入这类官司并不罕见,提出反索赔是在被告中分担责任和费用的一个策略。

在1998年也发生过一起类似事件。多伦多一名7岁的男孩在校园打伤了另一名学生的头部,那个官司一直拖了15年才结案,最后那名受伤儿童被判获得超过400万元的赔偿金。

业内人士称, 安省教委出售学生意外保险,但该保险只保受伤害的一方,而不是伤害他人的一方。标准的房屋保险一般包含个人责任险,保额在100~200万元之间。其赔付范围包括聘请律师费用,这项费用有时甚至可能超过伤害赔偿。

通常,每年都会发生几起校园伤害事故,所以家长购买这类保险很有必要。

责任编辑:文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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