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疑被认罪 评:凸显两岸价值观对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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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7年09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李熙综合报导)台湾人权工作者李明哲,因网上言论,今年3月入境中国大陆时遭中共抓捕,并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9月11日庭审中疑“被认罪”。分析认为,这凸显了两岸价值观的对立。

李明哲是台湾民进党前党工、NGO工作者,今年3月为了私事前往中国,而于3月19日在澳门边境遭到拘留,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案件于9月11日上午,在湖南岳阳人民中级法院开庭,李明哲疑“被认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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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今年3月为了私事前往中国,而于3月 19日在澳门边境遭到拘留,被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国际特赦组织)

李明哲是大陆实施新的“外国非政府组织(NGO)管理法”恶法后,第一个遭拘留审判的工作者。外界普遍认为,这种“被认罪”的做法,其实是在践踏人权,其目的是使公众的反对声音没办法继续下去,同时对不明真相的群众进行事实掩盖。在“十九大”前开庭审理李明哲,显然有杀鸡儆猴之意,同时也说明中共的恐惧与不安。

据自由亚洲电台14日报导,台湾前副总统吕秀莲透过网络直播表示,“中国大陆信奉的是共产党的价值观,但是台湾不同,最大的不是总统,是人民,在台湾的言论自由,到了中共政权底下,可能就触及颠覆国家政权罪了。”

台湾青年反共救国团理事长杨月清也表示,中共不尊重人权普世价值,这是一个活生生例子,让台湾的部分对中国(大陆)有幻想的人,真的看得清楚,那么也让爱台湾、反对中共暴政的国民,我们更加坚定、坚持我们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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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支联会敦促中共废止“颠覆国家政权罪”及任何形式的秘密羁押。(社民连脸书相片)

前“八九学运”领袖周锋锁在推特上发文表示,“法律制订的原意是维护民众权益。如果民众无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法律成为打压人权的工具,这种法律只是土匪流氓的私刑,迫害法律人的土匪流氓才是真正的‘颠覆’。”

此前,香港支联会秘书李卓人发表谴责大陆当局这种“被认罪”的做法,是在践踏人权。并敦促中共政府全面履行国际公约责任,停止残暴迫害异见及人权捍卫者,废止任何形式的秘密羁押,包括“指定居所监视居住”制度。

人权观察组织推文,“北京对非公民加以任意逮捕、拒绝正当程式保障,是对全球人权的威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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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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