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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男涉卖石油给朝鲜 台史上首通过制裁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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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12日讯】(大纪元记者钟元台湾综合报导)中华民国法务部1月12日邀集相关部会委员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会中史上第一次的制裁名单,将涉嫌协助贩卖石油予朝鲜的陈世宪及Billions Bunker、Bunker’s Taiwan集团列入制裁名单。

台湾法务部12日表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针对朝鲜威胁国际安全的行为,已于间陆续发布第2371号、第2375号及第2397号决议强化制裁强度与措施,并2017年12月28日指列制裁Bunker’s Taiwan名下的“比利恩18号”船只。

依《资恐防制法》规定,法务部12日首次邀集国家安全局、内政部、外交部、国防部、经济部、中央银行、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单位召开“资恐防制审议会”,基于执行国际合作及联合国决议认有必要通过制裁名单,包括陈世宪及Bunker’s Taiwan Group Corporation(注册地:英属维京群岛)、Billions Bunker Group Corporation(注册地:马绍尔群岛共和国),效力同时及于陈世宪实质掌控的Oceanic Enterprise Co.Ltd.、UMC Corporation Peru S.A.C两个境外法人。

法务部表示,依《资恐防制法》规定,对于遭制裁的个人、法人,不得对金融账户或其它支付工具,提款、汇款、转账、付款等,也不得对其财物或财产上利益,为移转、变更、处分、利用,更不得为其收集或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

法务部表示,中华民国位处亚太地区,对于区域安全同尽国际责任义务,不容任何挑衅国际安全行为,呼吁金融机构、非金融事业或人员及民众,就制裁对象禁止任何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行为,也应避免任何金融或商业往来,以避免构成资恐犯行。

陈世宪涉嫌安排“比利恩18号”,以Billions Bunker集团租用的香港籍油轮“方向永嘉号”,参与贩卖石油给朝鲜的行动,日前遭高雄地检署传讯后,以150万元(新台币,以下同)交保被限制出境。立委王育敏认为,台商因为利益铤而走险,可能会给自己及台湾都带来很大的麻烦。

据中央社报导,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表示,陈世宪及其遭制裁的公司,其于银行机构的存款财产已全数冻结,原则上不得提领;陈世宪也不得新办银行、证券、保险等业务,名下不动产也全面冻结,依国际行之多年的最高严格标准,全面斩断陈世宪金流。但他也说,陈世宪如有生活必需的财物或财产上利益,包括伙食费用、医药费用、税务费用、保险金,应提报审议会申请通过,才得以动用财产。

陈明堂说,明知陈世宪遭制裁,仍直接或间接帮他收集或提供财物或财产上利益者,可处6月以上5年以下徒刑,得并科500万元以下罚金;银行等金融机构如违反制裁规定,每次可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款。#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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