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非法庭审 北京女孩勇敢为自己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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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1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高欣采访报导)1月3日,25岁的蒋立宇在北京石景山区法院遭到非法庭审,在庭上勇敢为自己辩护。她的辩护律师表示,检察院的指控没有证据,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权利。

蒋立宇和另外两位法轮功学员是在2017年5月11日晚,在北京街头张贴揭露“天安门自焚假案”真相不干胶后,遭到非法抓捕。

蒋立宇他们张贴的“天安门自焚假案”不干胶内容大致要告诉人们:发生于2001年1月23日的天安门广场上五人自焚事件,是中共在天安门炮制的假戏,用来栽赃法轮功。在央视播放的录像中,多处破绽非常明显。2001年8月14日, 国际教育发展组织(IED)在联合国会议上发表声明说:整个事件是中共“政府一手导演的”。

1月3日的非法庭审从上午9点半一直进行到12点半,当天没有宣布判决结果。庭审期间,法庭外面到处是警察和警车。

据蒋立宇的代理律师梁小军介绍,蒋立宇在法庭上讲述了自己因为修炼法轮功,坚持做好人,身心受益的经历。蒋立宇也说明了发法轮功真相资料的原因。作为受益者,在法轮功遭受污蔑时,她应该站出来告诉别人法轮功是好的。同时,按照宪法规定,公民有结社信仰自由,发法轮功真相资料是公民的权利。

蒋立宇还讲述了父母因为修炼法轮功遭到过很多迫害,一个被劳改一个被劳教。她因此从小没人照顾,受了很多罪,吃了很多苦。

对于所谓“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指控,蒋立宇在庭上明确表示,没有机构和权威部门证明法轮功是X教。

国际学者反复研究得出的结论是,中共把法轮功描述为对社会有害的X教,但是这样的声称与中共内部的档案内容不符合,在法轮功传播的其它国家,也没有发生任何有害的事情。

梁小军为蒋立宇做了无罪辩护。他表示,检察院指控蒋立宇犯罪没有证据,公民有信仰的自由,散发资料是权利的体现。

此前,梁小军就表示,蒋立宇坚持对法轮大法的信仰是没有错的。法轮功学员的行为没有侵犯任何人的权利、人身自由和社会安全,根本就不应该被抓捕。

 

法庭外面有很多警察和警车。(知情人提供)

“中共害怕正义声音出现”

蒋立宇的姐姐蒋炼娇在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天听到妹妹在法庭上的表现,很欣慰,真想说一句:“这才是我的好妹妹”。面对迫害,她不畏惧,还能守住心中那份信仰,是90后的骄傲。

她还说,妹妹是那种认准对的事情就一定坚持的人,修炼法轮功改变她的身心,让她在无父母照看的情况下,依然能按照“真、善、忍”做好人,不学坏,“任凭红尘有多污浊,她依然像出污泥的莲一样圣洁不屈”。

她回忆妹妹的一个小故事。多年前蒋立宇和小伙伴为一件小事争吵了,但很快意识到是自己做得不好。她对姐姐说,即使是小伙伴不对,自己也不应该和他争吵,“我们是修‘真、善、忍’的,我没做到忍呢。”

“妹妹,加油!我们大家都会支持你、帮助你!你只要顺着自己的心坚持住,就好!”蒋炼娇说。

这次对蒋立宇的非法庭审,当局不许父母出庭。蒋炼娇对此表示强烈抗议,她说:“中共害怕正义的声音出现。”

她说,石景山区法院门口停着那么多警车,到处都是便衣警察在放哨,中共就怕到这种程度,草木皆兵,是心虚的表现。

蒋立宇是被石景山分局广宁派出所的白雪松、崔政非法抓捕的。去年6月19日,蒋立宇的案子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批捕,之后又从检察院退回公安局,做补充侦查。去年11月底,梁小军律师给检察院打报告,希望检察院退侦,但是最终还是被石景山区检察院王伟送到了法院。#

责任编辑: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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