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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司警指诽谤要求道歉 区锦新忧引发寒蝉效应

澳门司法警察局日前指澳门立法会员区锦新接受访问时的言论涉及诽谤,要求他10天内公开道歉,区强调自己引述的例子是真人真事,无意道歉。(叶颖诗/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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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叶颖诗澳门报导)澳门立法会直选议员区锦新早前接受澳门传媒采访时,就《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咨询文本表达意见及忧虑。其后于10月5日收到澳门司法警察局局长的来信,指区锦新罔顾事实,要求他10天内公开道歉,否则,将启动刑事程序,追究其刑事责任。

区锦新接受了本报采访时强调,他当日接受传媒访问时,讲述《通讯截取及保障法律制度》的修法,扩大截取的范围。他本人原则上是支持修法的,但前题是需要建立一个防止滥权及超越法律行为的制度。但目前,对警方的监察制度不足够的,因为廉政公署通常不处理刑事事件,警监会通常只将案件交由被投诉方自行处理。

区锦新指自己当日举例,几年前发生的自焚事件的当事人,事前曾向他表达要去自焚,他立即劝阻当事人放弃,当事人好像亦听从劝阻,因此他没有将此事告诉任何人。不幸地,对方翌日仍继续行动。当到达自焚目的地时,警方前线人员己手持灭火筒戒备,令人有种种联想。文章中,记者使用的语句为“事件令人对‘勾线’浮想联翩”。区锦新因此收到司警局来信。区锦新表示,作为立法会议员,当他提出质疑时,警方有责任向公众解释,事情是否属实。要求作为政府监督者的议员作出道歉,并不合理。他会书面回复局长,不会道歉的立场。

他又指,本届政府自2014年起,收紧了民间的意见和不同声音,并加强施压。 2014年前,几乎没有市民因为参加集会游行而被起诉“加重违令罪”,即使案件到了检察院也不会被起诉。但2014年后,警方曾表示已有50多人被控“加重违令罪”。他呼吁,社会要警惕打压言论自由的寒蝉效应,“如果议员提出质疑也可被刑事追究,其他人,包括传媒、社会评论者、一般市民,将何以自处?” ◇

 责任编辑:昌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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