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冰冰逃税遭重罚超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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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0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古清儿综合报导)大陆女星范冰冰卷入逃税风波后,一直未公开露面,各种传闻不断。据10月3日中共官方的报导,范冰冰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达近9亿(人民币)。

中共官媒新华社10月3日报导称,从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目前,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已查清。

据查,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因此,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范冰冰已在9月30日接到处罚决定。决定称,范若在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将不追究其刑责。

此外,范冰冰的经纪人牟某广被指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等,涉嫌犯罪。现牟某广等人已被采取强制措施。

牟某广即是牟恩广,在中国娱乐圈中被称为穆晓光。之前有传闻指,穆晓光其实才是“范冰冰工作室”的老板。

陆媒曾报导,穆晓光从小自台湾长大,他身为上海会所的老板,同时在台湾的娱乐圈扮演幕后推手,不少台湾与大陆的合作专案,是由他一手促成,是位娱乐圈的大亨。曾投资制作过多部电影、电视剧,传闻他的身价高达5亿。

从对范冰冰的处罚决定来看,她所需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及罚款加在一起,高达8亿8994.6万元。

10月3日中午,范冰冰在微博上刊登致歉信,表示接受处罚,缴纳罚金。

对于范冰冰遭重罚,大陆律师王才亮在微博表示,范冰冰的税务问题尘埃落定,罚款结案是现行刑法所决定的。但是,范冰冰并不一定就平安无事了,其它的问题是否触犯刑法需要刑罚尚待进一步的消息。

大陆网民表示,“一张税纸看透人生百态,富者战战兢兢, 如履薄冰,这才是中国!”“这么热门的大事却上不了热搜,不奇怪吗?”​

范冰冰自5月底被爆签“阴阳合同”卷入逃税风波,其微博自6月2日之后停止更新,从此人间蒸发。期间不断传出她遭当局逮捕、调查、封杀三年等不利消息。

事件不仅导致各路明星人人自危,不敢轻易签约,都担心成为下一个范冰冰,也引发大陆娱乐圈税务大地震。

6月27日,中共中宣部、文化部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电影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控制影视天价片酬及纳税问题。

8月7日,陆媒传出,中共国家税务总局从8月起将明星收入所得税税率自6.7%大幅上调至42%,且今年1月起的收入都将以42%税率追讨。

新浪财经报导,明星的个人所得税税率由先前的6.7%统一上调到35%、另加上6%的增值税以及0.78%的增值附加税,合计税率高达41.78%,接近42%。

一位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现旅居德国的电影人曾向德国之声表示,以他对中国国内情况的了解,冯小刚、范冰冰等人被推上风口浪尖,需直接面对逃税漏税指责其实是“杀鸡儆猴”,“因为毕竟整个娱乐圈可能都存在偷税漏税的问题,一查不全沸腾了?”

他表示,与其说是明星们正忙着补税,不如说是“一个个查到的被逼无奈地在补税”。据他所知,税务机关在“四个月内把一年的税收任务都完成了”。他感叹目前形势险要,好多剧组都已经停止运作,处于观望状态,因为“挣那点钱还不够缴税的”。 

曾经在中国一线娱乐节目担任导演的姜先生则向德国之声透露,他观察到了眼下各路娱乐界明星及影视制作公司纷纷“踊跃”补税的现象。他认为一系列因素导致政府到娱乐圈“割韭菜”,总的来说,是国库缺钱。

他表示,当局处于中美贸易战,地方财政状况堪忧,有关明星艺人偷税漏税的爆料无疑给当局增加财政收入提供了绝佳的机会。而之所以针对这些明星,是因为明星们收入高,民怨也高,而且确实存在逃税漏税的问题。

外界认为,中共当局从明星大腕中割了“最大的一大把韭菜”,也令范冰冰消了大财,免了大灾。对于范冰冰被重罚,有推特网民嘲讽,范冰冰成了“共克时艰”的“功臣”。#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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