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荣成公安局局长被判无期 妻子获刑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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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22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综合报导)中共山东原荣成市公安局局长、政协副主席于新壮因贪污受贿等罪行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妻孙文荣因帮助掩饰罪行等,获刑六年。于新壮在任公安局长任职期间,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

20日,原荣成市公安局局长、政协副主席于新壮因贪污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妻孙文荣因掩饰隐瞒犯罪、贪污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罚款五十万元。

据报导,2000年至2010年,于新壮担任荣成市公安局局长期间,通过多种手段侵占荣成市公安局及其辖属部门、单位财产1,883.02万元(人民币)、象牙5根;其中孙文荣参与共同侵占公款16.01万元。

2006年至2011年,于新壮先后索取、收受他人财物17.13万元,孙文荣共同参与索取4.53万元;2000年至2010年,于新壮所在单位荣成市公安局,每年向荣成某爆破工程公司收取10万元,共计110万元。

至于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是指:截至2015年12月,于新壮和孙文荣家庭财产共计6,924.47万元;另有26件玉石、136件字画、象牙等,共计1,428件,购物卡和购物券一宗。

于新壮妻子孙文荣则在于“双规”(2015年10月)后,不仅帮助于逃避刑事责任追究,还让他人就上述物品出具借条,让他人提供虚假证词。

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

现年59岁的于新壮,自2000年1月起在荣成市公安局任局长以来,跟随江泽民集团疯狂迫害法轮功学员,一时间荣成市成为迫害法轮功严重的地区。

据海外明慧网的消息,荣成市公安局为“转化”迫害法轮功学员不遗余力,办了7期洗脑班。法轮功学员被迫害致死近二十人,被判刑、劳教七十多人,遭到跟踪、骚扰、抄家、罚款、监控等多种形式迫害的多达上千人。

其中,2003年2月27日,荣成市商场法轮功学员梁红光,因警察非法窜入家中强行绑架,梁红光为防止被抓,从自家窗口跳楼而出,摔成重伤,两小时后悲惨离世。

2004年6月4日上午,石岛钢丝绳厂法轮功学员毕可华,因荣成市7名警察非法闯入家中,将老人多处打成重伤。毕可华在送往医院途中死亡。

荣成市滕家镇东耩村法轮功学员肖金凤,因警察无任何理由,翻墙入室强行绑架,勒索5,000元,使其身心受到极大伤害,于2006年4月含冤离世,时年74岁。

报导还表示,荣成市当局对不转化的法轮功学员的子女限制不能考学、不让参军。为了子女前途,许多家庭妻离子散。#

责任编辑: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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