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民营企业遭强拆 中共被指拿法律当手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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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骆亚、李新安采访报导)一家经营多年的民营企业的土地被沈阳市政府强拆、强占,计划中的新厂区被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毁约收回。该企业的企业主至今维权五年,状告无门,痛斥中共拿法律当手纸。

民营企业家李宁日前告诉大纪元记者,因为补偿金额不合理,也不合法,公司上诉到辽宁省高级法院,在辽宁省高院一直拖了近三年,省高院既不开庭也不审判。

“因为案子没有最终判决,没法执行,(我)一分钱都没有拿到。”李宁说,“中国的法律规定3个月结案,现在已经30个月都过去了。现在原厂地政府大楼都已经建起来了。”

公开资料显示,沈阳立顺废旧有色金属回收有限公司(简称立顺公司)成立于2002年,主要经营钛及钛合金加工和销售。2004年,在沈阳市浑南新区白塔工业园区购置了工业用地3,000平方米。

2007年扩建新厂时,李宁与沈阳市铁西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签订了66,000平方米国有工业用地购买合同,注册了由沈阳立顺公司持股的沈阳中基钛业有限公司。先期投入一百二十余万元到冶金工业园,用于项目开工建设。

李宁与沈阳市铁西经济开发区冶金工业园签订的国有工业用地购买合同,被单方面撕毁合约。(受访者提供)

据介绍,当时政府给新公司搞了工开仪式。2007年、2008年开始建设,因为“七通一平”(道路、供电、供热、供汽、供水、排水、通讯七通和土地平整)条件迟迟没到位,且国有土地使用证没有办下来,项目不能按计划实施。

项目开工建设慢,土地价格涨得快。2010年,工业园区土地价格涨至24万/亩,铁西经济开发区冶金园单方面撕毁合同,强行收回了其工业用地 ,挂牌另售,给立顺公司造成经济损失一千三百多万元,至今没有赔偿。

几乎同时,2010年11月25日,立顺公司收到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浑南新城建设小组)通知,称由于新城建设和迎接全运会,要求在2011年7月1日前做好搬迁准备。然而此后,政府并没有安排搬迁事宜。

直到两年后的2012年12月27日,公司收到浑南新城征收管理办公室下发的企业停产通知,要求2013年2月底前停产并做好搬迁准备。

李宁表示,“我们(公司)之前规划并建设的新厂区被沈阳市铁西区政府开发区毁约收回,正在使用的的原厂区又被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叫停两年,这导致企业无法正常运营。除经济损失外,在未来经营规划、时间和空间上都受到遏制,错失发展机遇。”

立顺公司厂房遭低价补偿 暴力强拆

由于征收办没有提供任何征收手续和明确补偿安置费用,与其“配合好坏是拆迁补偿多少的唯一标准”,李宁没有同意他们的标准。

2013年3月6日凌晨4点,十几个手持棍棒的蒙面人闯入工厂,用挖掘机砸毁厂区大门。并威胁值班员工,导致该员工受惊吓精神恍惚,长期无法正常工作。

李宁报案后,经交涉与征收办继续谈拆迁事宜。李宁提出四点意见,在指定区域重新安排一块不低于现面积的土地进行迁建安置;以市场价对厂区的地上建筑及配套等进行公平合理的补偿;(征收办给出的)房屋评估严重低于市场价,要求公开征收的补偿标准、规定等文件等。

期间,征收办一直拿不出相关拆迁政策、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最后,只答复按照800元/㎡的评估标准给予补偿,而当时周边的市场价格是6000~7000元/㎡。

浑南新城征收办答复按照800元/㎡的评估标准给予补偿,而当时周边的市场价格是6000~7000元/㎡。(受访者提供)

2013年5月25日,东陵区(浑南新区)白塔街道办事处下发“限期拆除通知”给公司,称全运会即将召开,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厂房设施。

5月27日,立顺公司回复一份《特别告知函》,警告对方违法,希望按程序拆迁。28日,公司向政府申请公开《征收公告》的信息;29日,向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立顺公司厂区图。(受访者提供)

然而,6月2日,白塔街道办事处下达“拆除决定书”。

6月3日,李宁向沈阳市东陵区法院起诉该“拆除决定书”违法,法院以资料不齐为由当日未能立案。2013年6月5日上午,李宁到法院办理立案手续时,工厂被人实施了强拆。

“当时收到公司员工一个字的短信:‘拆’。”李宁说,“我赶紧开车往工厂去,大约十七、八公里,一边走一边给相关部门打电话,这个说你找公安局,公安局说政府拆你找政府。”

在距离厂区六七百米处,李宁的车被堵住了,他步行到达现场,看到有一群人带着设备正在拆厂房,他想去阻拦,并拿出手机录像。

“将近20个人里三层外三层把我拽住了,把我手机抢去了,我问‘你们是谁啊?有没有法律文件啊?’”他说,“(这些人)一直拽着不让我动,大概持续一个多小时,就拽着我看他们拆。”

立顺公司厂区遭强拆后。(受访者提供)

“有几个员工也被囚禁在小房间里,拆完之后,地也砸平了,他们陆陆续续都撤了,拽我的人才松开手走了,(并说)‘你们不是到法院了吗?找法院去吧!’”

据悉,当日同时被强拆的还有沈阳柏成科技有限公司、沈阳增力干燥设备有限公司。三家公司申请对暴力强拆立案调查,警方回复这属于政府的行为,不予立案。

漫漫维权路 法院拖延不审不判

2013年6月25日,李宁向沈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浑南新区政府未履行其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要求其继续公开信息。

15日后,李宁终于拿到一份《征收公告》,是关于浑南新城集体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补偿办法,由浑南新区政府于2011年12月20日签发。李宁认为,该文件只适用于集体性质土地,不适用国有性质土地。立顺公司土地性质属于国有。

而2013年5月25日,浑南新区政府正是以该份《征收公告》为依据发送的《限期拆除通知书》。

立顺公司所占土地为国有土地,被以集体土地性质非法强拆。(受访者提供)

李宁说,“2013年8月26日,我去北京市国家信访局信访控告,工作人员把资料留下,让我们回去找当地信访局。期间,我们去中国国家信访局、辽宁省信访局、沈阳市信访局、浑南新区信访局,但都一个推一个,不解决问题。后来派出所给我们打电话,警告不要再去北京上访。”

2013年8月30日,沈阳市东陵区法院针对6月5日(强拆当日)立案的《拆除决定书》作出判决,判决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征收办6月2日作出《拆除决定书》的行为违法。

2014年3月31日,沈阳市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认定浑南新区政府对立顺公司使用的《征收公告》属违法使用。

李宁认为,上述事实已经证明,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对其公司进行强拆是违法行为。2013年12月29日,立顺公司向沈阳中级法院起诉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的强拆行为违法,并要求赔偿。

2015年11月30日,经过两年的审理,沈阳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确认被告沈阳市浑南新区政府对立顺公司实施整体拆除的行为违法;判决赔偿其房屋、土地总金额448万6346元。

沈阳中院判定浑南新区政府对立顺公司实施整体拆除的行为违法,但却仍以800元/平方米计算补偿金额。(受访者提供)

李宁指出,该赔偿金额单价仍然以800元/平方米计算。沈阳市中级法院没有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判决的赔偿金与浑南新区政府强拆之前的赔偿金额完全一致。

2015年12月15日,立顺公司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起上诉,并立案。

李宁表示,到2016年3月15日,辽宁省高级法院(三个月)审理时限到期,却一直没有开庭,主审法官找不到,给法院打无数次电话没人接。这种情况一直持续。

2016年10月,李宁分别向中共全国人大委员会、中纪委、国家信访局,最高法院,最高检察院等“八大机关”发出控告信,控告辽宁省高级法院行政不作为、涉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的行为。至今已经过去二年多,犹如石沉大海、毫无音讯。

“中共拿法律当手纸”

李宁表示,五年多的维权经历,正验证了与征收办赵学安科长第一次见面讲的话。

赵学安关于内部补偿标准的一段录音显示,“态度合作就多给,否则就强拆,你爱上哪告上哪告去!去哪告都行!”

李宁说,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这是老百姓唯一能使用的手段。“我们讲法律,你们不讲法律,权力在你们手里不成了制裁我们的工具了吗?”

他表示,首先拆迁之前,政府什么法律文件都没有,第一步就已经违法了,这本身拆迁的合法性就有问题;然后,在威逼和胁迫手法下,采取黑社会方式,半夜砸门,对值班员工威胁,这完全是黑社会方式。

“光天化日之下,(用)这种毁灭性、暴力性(的方式),把人控制住,这么大规模的行动,(实在是)胆大妄为。但是这点跟后面来比微不足道,因为(有人)违法不怕,就怕老百姓没地方讲理去。‘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黑社会就是几个人的问题,社会黑是天下一片黑的问题。”他说,“我们索取很多证据,市法院维持原金额。市政府都认定赔偿标准是错误的,它还按这个判,白纸黑字都敢往上写,那胆子得多大。”

“辽宁省高法三年不判,拿法律当手纸;八大机关我们全写信举报,他们都不去处罚。我认为,中共的各个政府机关,拿法律当儿戏,当手纸。”

他表示,无论任何一个国家,法院这块是一个底线,也是中轴线,如果这条线要撕破了,还有什么标准?人生活还有安全感吗?这不跟动物世界是一样了吗?这个法院不是假的吗?还不如那个动物世界,这个(政府机构)是合理合法地对财产侵犯、抢劫。  #

责任编辑:孙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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