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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赡养费 前消防分队长“加倍核销”毁前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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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11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徐乃义台湾桃园报导)前桃园市消防局杨姓龟山分队长,为付前妻赡养费、小孩学费等,趁2012至2015年担任大林、龟山分队长期间,前后和2名李姓业者串通制作不实发票,在办理国小防溺活动时将经费“加倍核销”,诈领2万800元,经检举廉政署移送,检方侦结5日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将杨、李2人提起公诉。

桃园地检署指出,杨庆龙在2012年间至2015年5月20日担任桃园市消防局第一救灾救护大队大林分队分队长,2015年5月20日调为龟山分队分队长;李泽健系“动力音响灯光企业社”之负责人及另一某设计公司李姓负责人(47岁)。

杨在2014年6月在大林分队办理国小防溺宣导活动,以及2015年11月在龟山分队办理区公所防范一氧化碳、防纵火、爆竹烟火等宣导,仅各向该企业设租用1套音响组、1套音响组及帐篷,只能核销8000元、1万2000元费用。

杨为了加倍核销,和李说好由他开立不实发票并向国小、区公所办理核销后交给杨,并由消防局经办人员制作动支经费请示单及黏贴凭证,直到拨款后杨佯称曾代垫款项,到消防局领取零用金,实际却将钱拿来支付前妻赡养费、小孩学费及开销等,前后诈取费用2万800元。

另又查出,杨和另名设计公司李姓负责人趁2013年在某国小办理防溺活动经费不足,由李配合先不开发票,并和杨约好日后有采购核销机会虚列发票金额请领,隔年6月又在同样活动浮报经费近3万元,经向消防局请领后作为补足李去年活动尾款。

检方讯时,杨坦承向消防局重复核销诈领款项,另和李男共谋虚列、虚增发票项目金额,已回补办理防溺水宣导活动费用,另2名李姓业者也表示和杨共谋;廉检约谈大林、龟山分队队员,同时清查消防局经费核销、拨款流向。

检方认定,杨等犯嫌明确,侦结依贪污治罪、伪造文书等罪嫌起诉3人,事后杨已缴回不法所得,并于今年6月申请退休获准。

桃园地检署侦查终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将杨、李2人提起公诉。◇

责任编辑:尚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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