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禁止提供免费服务 律师:中共不让做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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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5日讯】(大纪元记者陈汉、周慧心采访报导)中共司法部近期要求律师“未经许可不得接受外媒采访”。而中华全国律师协会近日也推出新规定,要求律师不得提供免费服务。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表示,这是非常恶毒的规定,中共怕好人,所以要捆绑律师跟它一起做坏事。

不准律师接受外媒采访

近期,大陆各地司法局向律师发出通知,不准律师于中共两会期间在网上、微信及微博上“传播不良信息和发表不良言论”,违者将受到处罚。3月12日有律师在微信群里转发一条带有警告性的消息称,中共司法部严禁外媒采访中国律师,也禁止中国律师接受外媒采访。

中共近期不仅不让律师接受外媒采访,而且还不允许律师提供免费服务,称违者将受到处罚。美国华府人权律师叶宁表示,这是非常恶毒的规定,中共怕好人,所以要捆绑律师跟它一起做坏事。(网路图片)

叶宁表示,这是霸王条款,是违反宪法的。“那是根本剥夺公民的言论自由,违反宪法第三十五条,同时也违反了中国参与缔结的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以及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公约。”

另外,这还会引起巨大的国际反弹。他解释说,中共向美国和欧洲大规模地派出本国代理人,美国没有规定说美国律师不能接受中共新华社的采访。

湖南省冷水市司法局在两会前向律师发出通知,要求从2月26日到3月18日不许任何律师在网络、微信、微博等传播“不良信息”,违者将五年内不准参与法律服务。

什么叫不良言论?山东草根律师李向阳表示,捍卫法律的尊严、挑战司法腐败的一些言论应该是好的言论。“但是有官员认为,你即使是守法的人,只要危害了他们的利益,那就是不良言论。”

叶宁表示,这条惩罚措施很恶毒,比吊销执照还要毒辣。“根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当事人是可以聘请自己的亲友或其他人做自己的律师的,所以只是单纯的被吊照的话,很多律师还可以继续以当事人亲友的名义来代理案件。现在中共越来越‘精明’了,连以非律师的资格来参与诉讼的权利也剥夺了。”

李向阳说:“中国不是没有法律,但是在中共当下,很多情况是法律得不到体现,强权势力往往强奸法律。言论自由是人权的重要组成部分,禁止公民与他人交流的人一定是邪恶的。”

规定律师不能提供免费服务

中共全国律师协会近日推出“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其中一条规定: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推广业务时,不可以“不收费”或者“减低收费”,法律援助案件除外。

维权律师迟凤生对“自由亚洲”表示,凭着“低保证”,非常穷的人可以从法律援助中心找律师,但是法律援助律师不像维权律师这么专业,因为维权律师积累了很多经验,所以同样一起案件,好的律师能提出非常多的问题。

维权律师黄沙也认为当局为弱势人士提供的免费法律援助服务难以和维权律师自愿提供的无偿服务相提并论。

叶宁表示,中共的这项条款是有针对性的,是明明白白针对“低端人口”的。“中共把低端人口剥夺得精光不算,还一点做人的尊严都不留给你”,他说,“表面上棍子是打在律师身上,但实际上,它真的要打击的是做律师的高尚的人道主义。律师不要钱,完全是出于良善、良知这种高尚的品德。”

叶宁介绍说,美国强制要求律师,一年至少要为一个没钱的诉讼人提供免费的服务,否则不可以更新执照。

“这是鼓励好人,而中共是专门打压好人的。在中共统治的社会里,你绝对不能做好人,做好人就会威胁它的恶行,它不让律师成为好人,要跟他们一起做坏事。”他说,“如果你不跟我保持一致的话,我就剥夺你的饭碗,让你也变成低端人口。”

李向阳认为这个规定是反人类的、反道德的。“律师免费代理,这是人道精神的体现,为什么成了被禁止的行为了呢?他们乱下规定,违反了法律道德,这是应该受到法律制裁的。”

他说:“现在中国社会之所以这么乱,民众被欺凌,就是强权势力有法不依,乱制定一些强权条款来迫害人民。”#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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