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阳花学生无罪!港媒体人叹两岸三地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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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3月15日讯】(新唐人电视易如、王子琦、钟元采访报导)台湾高等法院日前二审宣判,太阳花学运等22人全体无罪,对此,香港媒体人 蔡咏梅感叹,同样是公民自觉,两岸三地却有极大的差异。

四年前的3月18号,因反对立法院黑箱审查服贸协议,台湾爆发“太阳花学运”,青年学生及民众占领立法院长达24天。

3月13号,台湾高院二审宣判,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无罪。高院多次强调言论自由的重要性,法官重申“主权在民”。

至于22人被起诉违反刑法第153条煽惑罪,高院认为他们只是要表达政治诉求,不涉及煽惑罪。

太阳花学运代表 陈为廷:“这个判决的意义,不在于告诉未来人民可以在街头胡作非为,为所欲为,而在于划出一条界线,划出公民不服从的定义,就保障言论自由的范畴,让人民在一个法律保障的范围当中,可以进行和平、有理的抗争。”

香港《开放》杂志编辑蔡咏梅感慨,如果太阳花学运发生在香港,这些年轻人肯定会被秋后算账。

香港《开放》杂志编辑 蔡咏梅:“雨伞运动发生以后,香港就开始秋后算账。已经有很多年轻人判了刑,还有些占中的发起人,他们的官司还在打,大家都感觉凶多吉少了。”

蔡咏梅说,以前台湾在言论自由、司法方面不如香港,但现在香港是倒退,台湾则在进步中,所以台湾现状好过香港。至于中国,蔡咏梅认为根本不可能发生。

香港《开放》杂志编辑 蔡咏梅:“中国是不可能发生的,中国怎么可能发生太阳花?还没有发生共产党就说要消灭在萌芽状态。悼念六四就在家里边,都会被抓被判刑。”

台湾大学国家发展研究所法学博士 曾建元:“可以想像,在中国大陆,占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国务院,可能会被认为是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因为台湾法律基本上是建立在宪政主义的基础,认为法律是保障人民的自由,约束政府不当的作为。可是中国大陆的法律观念,从早期就认为说法律是统治阶级的统治工具,到现在这样的观念并没有差的太远。”

3月13号,中共《环球网》以加了感叹号的“离谱”为题,报导此事。陈为廷表示,这也警告中共不要小看台湾,当中共想出手,台湾人民会再次挺身而出,台湾的司法,也会在人民起身抵抗时,保障人民的权利。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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