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强奸犯和性侵者获儿童工作证 维州相关体制惹争议

在维州,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需要先获得儿童工作证。(Pixabay)

【字号】    
   标签: tags: , , ,

【大纪元2018年04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郑煦婷澳洲墨尔本编译报导)目前在维州,强奸犯、曾有性侵行为和犯有严重犯罪行为的人竟然可以获得儿童工作证(Working with Children Check),引发争议。

据《太阳先驱报》报导,仅在一年间,维州民事及行政法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批准了3名强奸犯从事与儿童相关的工作。另外5名性侵者和曾性骚扰儿童的人也获得了相关工作证。

维州司法厅(Department of Justice)已决定对其中三个案件提出上诉。

《太阳先驱报》的调查发现,数百名被判定或被指控犯有严重罪行(包括暴力犯罪和毒品犯罪)的人也获得批准。

调查还发现一个令人忧心的系统漏洞,即有关部门无法查看一个申请人此前是否在其它州被拒签过,或被吊销了工作证。

在获得儿童工作证的人中包括:一个曾在19岁时与一个14岁女孩发生性行为、此后两度强奸前女友的有智力残疾的男子;一个曾随机袭击并强奸一名20岁女子的儿童篮球教练;以及一个曾在少年时期参与黑帮袭击行动和强奸一名14岁男孩的青少年工作者。

在8个月的时间里,司法厅处理了近30万份申请,并给1316个“B类”申请人授予了许可证,这些人必须证明自己不会对儿童造成风险,他们中包括曾犯有毒品犯罪、严重伤害、持械抢劫,甚至是性犯罪罪行的人。

司法厅还批准了另外16189份“C类”申请,这些申请人必须获得许可证,除非司法厅确信他们会对儿童构成风险。这些人中包括受到专业机构不利裁决的人,和在童年时期犯过罪的人。

维州民事及行政法庭一年中会处理约50个被司法厅拒签的申请者的上诉,包括“A类”申请人的上诉,这些人因谋杀、强奸或儿童性犯罪罪行被自动拒签。

在一些案件中,民事及行政法庭会判定申请者不会对儿童造成威胁,因为他们真诚悔过、犯罪在很久前发生或他们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等。

但犯罪受害者专员(Victims of Crime Commissioner)戴维斯(Greg Davies)说:“对受害者来说,一个强奸犯永远都是强奸犯。”“如果一个人出门故意犯下严重的性犯罪罪行,那么就要付出代价,其中一部分是:很不走运,你不能教我的孩子如何游泳。”

儿童与家庭福利中心(Centre for Excellence in Child and Family Welfare)首席执行官索巴莉丝(Deb Tsorbaris) 表示,儿童保护体制需要得到持续不断的审查。

目前,维州政府正在与联邦合作,建立一个有详细行为纪律记录的数据库。

责任编辑:李欣然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