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升官受阻 陕西一副局长给新领导投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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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23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报导)近日,陕西曝出半年前发生的一桩投毒事件。涉事者是陕西省安康市宁陕县烟草专卖局前副局长熊博,因对新调任的赵副局长不满,认为其影响了自己升迁,竟向对方杯里投毒,致赵某身体不适。

据时间视频报导,事件起因是,宁陕县烟草专卖局局长被调职,已经在主持工作的副局长熊博一心想被“扶正”,此时局里又“空降”了一名主持工作的赵副局长,这让熊博心生不满,认为阻碍了他晋升局长。

2017年11月14日上午,赵某带着几名同事到专卖局二楼的会议室开会,期间,熊博潜入赵的办公室,将事先准备好的农药“灭扫利”投放到赵某平时喝水的壶里。

会议结束后,赵某象往常一样回到办公室,拿起杯子喝水,刚喝下一口,便觉得味道不对,怀疑水里被人下药,随后开始出现身体不适,被紧急送医救治。

事后的15日,烟草局有一名员工报案,熊博被刑拘。据熊博供述,他向赵某杯里投入的是一种叫灭扫利的农药。

熊博还称,这样做的原因是,自己在副局长的位置上坐了好多年了,正赶上局长调走,原本想自己能升任局长,不想却来了一名副局长主持工作,这让他心里非常不舒服,就想到了投毒。

警方在案发现场提取的水杯残留物,经鉴定确认是农药甲氰菊脂(即灭扫利)。

资料显示,这种农药属菊酯类杀虫药,具有触杀、胃毒和一定的驱避作用,属神经毒剂,中等毒性。人体接触后会发生恶心呕吐、双手颤抖,重者抽搐或惊厥、昏迷等,目前没有特殊解药。

11月22日,宁陕县公安局以熊博有重大作案嫌疑,向宁陕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书,29日,宁陕县检察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要求警方补充侦查为由,不予批捕。

经过近一个月的补充侦查,12月27日,宁陕县公安局再次报请批捕,仍被检察院拒绝批捕。

2018年1月4日,宁陕县公安局对熊博作出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后,予以释放。

熊博被释放后,被撤职以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月16日,此事被当地自媒体以“安康宁陕县:局长给局长投毒”的标题发布后,引起广泛关注。

对于舆论压力,宁陕县检察院回应称,不予批捕只是因为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并没有别的原因;宁陕县公安局则表示,熊博此举就是恶作剧,并非故意伤人;宁陕县外宣办会通过官方微博统一发布新闻通稿,但外宣办对此予以否认。

事件引发大量网民热议,并指事件的背后有内幕。

“这不是刑事案件?谋杀未遂啊。”“这背景真厉害,各种保护伞。”“投毒已经是明摆着的事实,饮水中有毒不是证据吗?投毒者自己都承认了,检察院还称证据不足,怎么不把有毒的开水让检察院那些人亲自喝了,让他们自己体会一下是否是证据?检察院是很明显在包庇犯罪嫌疑人。检察院自己就犯法了,纪委应该追究检察院的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李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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