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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不动产中介费全球第二高 消基会反对取消6%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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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5月04日讯】(大纪元记者张原彰台北报导)立法委员洪宗熠、郑宝清提案拟取消房仲业者服务报酬6%上限,消基会4日召开记者会说明,台湾现行的上限已是全球第二高,未来应朝向3~5%的国际中间水准调整,台湾的不动场市场资讯不透明,市场机制与自由竞争等无法完全发挥。

消基会认为,取消6%上限会大幅提高国内不动产交易成本,对消费者权益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目前消费者在购屋资讯与专业知识仍与中介处于严重不对称,无能力与不动产中介业者进行所谓的服务费协议。

消基会说,在以往不动产中介业设立门槛低,且不动产中介人员的资格与行为缺乏严格的法令规范下,不但造成不动产交易市场的混乱与扭曲,各种不当赚取价差、广告不实、隐瞒重要资讯、或欺罔消费者…的纠纷案件也层出不穷。

因此,2000年时通过“不动产中介经纪业报酬计收标准规定”,规范“不动产经纪业或经纪人员经营中介业务者,其向买卖或租赁之一方或双方收取报酬之总额合计不得超过该不动产实际成交价金百分之六或一个半月之租金”。

消基会说,反对取消不动产中介服务费上限的理由,包括:整体不动产市场资讯的完整性与正确性仍不足,不透明与不对称状况仍严重。且不动产中介业者之资格与行为规范仍不健全且未落实,专业与职业素养参差不齐。在不动产市场不健全下,所谓市场机制与自由竞争无法完全发挥。

消基会说,为避免服务费上限可能产生定锚效果,应将上限往下调而非取消。目前实际平均服务报酬比例约为4%,现行6%上限并未影响业者合理利润。现行6%服务费上限已是全世界第二高,未来应朝向3~5%的国际中间水准调整。

消基会建议,政府应加强宣导6%为中介服务费报酬上限,并非一定要收6%,消费者仍有权利与房仲业者进行合理的协商议价,建议政府强制要求业者应善尽此项告知之义务,并由消费者签名表示告知义务是否落实。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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