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te logo: www.epochtimes.com

中火室内煤仓赶不及完工? 中市:依法开罚

中火户外堆置生煤情形,中市府表示,若台电若未于今年底完成室内煤仓或将生煤堆置户外,将依空污法裁罚。(颜莉敏议员办公室提供)

人气: 37
【字号】    
   标签: tags: , ,

【大纪元2018年06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黄玉燕台湾台中报导)有台中市议员踢爆,台中火力发电厂兴建室内煤仓,最快也是113年6月才能完成2座“棚式”煤仓,容纳量仅115万公吨,届时仍有百万吨以上生煤堆置在外,认为市府订定“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只是徒具形式。针对质疑,环保局指出,台电2座室内煤仓,足可因应发电用煤预备储量,不会有议员所指户外堆置情形;若台电未于期限内完工,或有户外堆置情形,市府将依法开罚。

为降低台中火力发电厂生煤户外堆置逸散污染,台中市府于105年1月26日公告,其中第六条明订“辖内之生煤堆置场所,自中华民国107年12月31日起应以封闭式建筑物为限。”

根据台中电厂规划,原煤场将兴建两座室内棚式煤仓,分别为高55公尺、宽110公尺,2座煤仓总储煤量约115万吨。环保局表示,足可因应中火所需的发电用煤储备量,不会有议员所指百万吨生煤仍堆置户外的情形。

此外,若以目前中火共68公顷大的户外生煤堆置场,并以最大储放生煤用量来计算,最多也仅能达230万吨;并无颜莉敏议员所指,中火有多达2,075万吨的生煤储量,两者数量相差甚远。

环保局指出,对于台电后续室内煤仓的型式与规模大小,市府会尊重,但对于中火的立场不变,将严格要求中火于今年完成两座室内煤仓,并全数改为室内堆置;台电若未于期限内完工或将生煤堆置户外,市府将依空污法裁罚,决不宽贷。

责任编辑:郑桦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