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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月宁:谁有能力伤害香港的法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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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15日讯】“巧言令色,鲜矣仁。” 论语 学而三

社会人士、世界各地媒体及包括前港督彭定康的外国政要,众口一词对梁天琦暴动罪成被重判入狱6年表示不满,批评法院作出政治审判,沦为中港政权打压港人追求民主的政治工具。

林郑月娥回应相关指责时表示,对某一件案件判刑是轻是重,每个人可以发表意见,但却指批评法院作出政治审判的言论,只会伤害香港作为法治社会的核心价值云云。林郑的回应,一方面反映其水平之低劣,另方面说明其颠倒是非之能事。

首先,既然林郑同意人们可以就判刑发表意见,但当他们的意见不符合其心意时,她不是提出有力的理据去证明这些意见的缪误之处,却自打嘴巴地表示他们根本不应发表相关言论。说得明白一点,她的意思是,你只可以发表我认同的言论,其不讲理、霸道的作风显露无遗。

再者,一个地方是否享有法治,完全掌握在当权者的手上。负责制定法律的立法机构,必须根据严谨的程序审核政府或议员提交的草案,以确保得以通过的法案可最大程度上符合公众利益。在过去几年,立法会在保皇党的垄断下,带头破坏法治,粗暴地修改议事规则,分明违宪的一地两检草案,看来也势必顺利过关。

负责执法的警方知法犯法,在雨伞运动期间被发现刻意放生黑道中人,却专门针对争取民主的人士,选择性执法的情况已是人所共知的事实。数以万计的警务人员举行的粗口大集会,至今仍令人难忘。

1997年后,手握刑事检控大权的律政司司长表现一蟹不如一蟹,袁国强执意赶尽杀绝双学三子,向法院上诉成功将三人送进监狱;处理2016年人大释法及一地两检时,也完全没有捍卫法治的尊严。现任律政司司长郑若骅,更在未上任时便已丑闻缠身。

林郑月娥治下的政权,以及豺狼当道的立法会,才是伤害香港法治的元凶。◇

责任编辑:明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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