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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污法总量管制改会商 李应元:提高治理层级

环保署长李应元指出,总量管制由会同改会商,是把空污当成重要国安问题治理。(徐翠玲/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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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6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北报导)《空气污染防制法》修正案25日三读通过。关于空污总量管制由会同改成会商,环保署长李应元26日指出,由会同改成会商,且由行政院核定,意义有二:整个国家行政团队一起动员整治空污,且权责提高到院层级、加重责任。

李应元表示,动员整个国家行政团队整治空污,是把空污当成重要国安问题。其次是很多业务,包括空品禁区划设、电动车计划、国营事业编列庞大预算(如高屏台电火力发电厂在2025年之前至少要投资8000亿~1兆)改善污染排放等,都必须透过跨部会沟通、协商。

李应元说,《空污法》修法核心概念包括两好两重两轻,两好指好邻居、好社区条款,如好邻居条款是跨县市之间,就地区空气防制方案,包括工厂设置许可、操作许可、环评许可、空污费收取等,互相协调。

两重是加重责任、加重罚则。加重罚则部分,若工厂违反排放标准、加严标准,最高罚2,000万元,罚金增加20倍;排放有毒物质最重判7年,得并科1500万罚锾。两轻则是罚款减轻,若没做机车定检,罚款从1500元下修至500元,溢散源、一般烧杂草、稻草罚款从5000元下修至1500元。

关于空污抵换方面,李应元强调,前提必须在总量管制区才能进行(《空污法第8条》),而高屏是唯一的总量管制区,深澳电厂因为不在总量管制区,所以不能进行空污抵换。

外界质疑空污抵换有图利厂商之嫌,李应元回应,如果厂商已经没办法改善污染防制设备,必须购买移动污染源抵换,就得以1:3.3收购(车辆排放污染要减量3.33公吨才能让工厂抵减1公吨),厂商必须付出代价收购移动污染源;如果厂商污染排放没办法达到标准、社会没办法接受,还有停工命令。

对于10年以上汽机车如果没有检验或排气未过,最终要吊销牌照,李应元表示,移动污染源汽机车部分,一、二期的柴油车一辆车价格达3、400万元,先给予补助改善污染,还要协调金管会提供最低优惠利率,行政院亦编列利息补贴(第一年1%,之后逐年下降)。机车改善污染这两年也是先鼓励、先给予补助,地方还加码,加码之后补助金额都超过旧车市场价值。

责任编辑:吕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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