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律师遭中共迫害”系列报导之王永航

谈人权律师王永航 兰志学:就是敬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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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03日讯】(大纪元记者易如采访报导)“他出来两年了,我是从网上群里知道的,但他的具体情况我们都不知道。”谈到当年的王永航,兰志学律师停顿片刻后说,“我很敬佩他,就是敬佩。”

王永航,原是大连干均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一审被中共秘密开庭非法重判7年。兰志学是他当年二审的辩护律师之一。

2009年11月27日,大连沙河口法院以刑法300条,对王永航非法判刑7年,王永航不服上诉,2010年2月4日,大连中级法院二审时,仅在开庭15分钟后就宣布维持原判7年。

而判决书提及的事实仅为接受外媒大纪元的采访、在境外网站发表替法轮功学员的辩护辞,以及与此问题相关的致胡温公开信等。而又因此,他在被非法关押期间,遭到中共非人的酷刑折磨,一度生命垂危。

在海外网站上连续发表文章揭露中共非法镇压法轮功

2005年,王永航在阅读高智晟律师关于法轮功问题的系列公开信后,开始从法律角度思考中共镇压法轮功的问题。他发现,根据中国宪法,1999年以来,所有被中共当局以刑法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而判刑入狱的法轮功学员,全部是冤案、错案。

自此,王永航开始为法轮功学员提供法律援助,从2007年起,也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

2008年,他先后在海外大纪元网站上连续发表文章,指中共依据所谓刑法第300条“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罪”给法轮功学员强加罪名是违法违宪。

5月3日,他发表题为“为胡、温补节法律课”的文章中指出,以刑罚手段对待法轮功信仰者违反中共的法律和宪法。

5月8日他在《致复旦大学校领导及师生公开信》中写道,公权力干预信仰领域会导致社会走向“黑暗”。

7月17日他在致中共最高检察院、法院公开信《昔日铸大错,如今宜速清遗祸》中,从纯法律的角度、从犯罪构成四要素上,分析了当前中国法律框架范围内以刑法300条第一款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不成立的。

信中还指出,中国各级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的错误判决,是中国法律史上最荒唐、最不该发生的事,将使大陆司法界,乃至后世法律人为此而蒙羞。他期望拥有司法权力者能够顾及最起码的法律尊严,纠正其所犯下的错误。

8月27日北京奥运期间,他在律师证遭主管机关扣押、律所解聘合同的情况下,出庭为法轮功学员邱淑萍做了无罪辩护,并写下《今天有幸为法轮功信仰者做辩护》的文章。

文章中,王永航利用无可辩驳的法律原则,再次论证了过去九年中为成千上万法轮功学员定罪的依据——“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罪”是不成立的。

他还在《乐师的琴与律师的证》一文中写道,“我意识到整个国家普遍存在的针对法轮功修炼者的法律适用错误而产生的堆积如山的惊天冤案,在数量庞大的受害者及家属无法发出自己的声音的情况下,我不能再沉默。迄今为止,我写的东西都是谈法律问题,间或有对事实的分析、判断是必不可少的。无论以多么苛刻的标准衡量,我没有任何‘出格’的地方。”“现在却被主管部门‘暂时保管’,剥夺了我养家糊口的家什《律师执业证》。”

他还表明,之所以在海外发文是因为“没有哪家国内网站能发表我的文章”。

公开言论令中共高层迫害者恐惧而遭残酷迫害

2009年6月16日,王永航在失去律师身份后,再以公民身份出庭,为法轮功修炼者丛日旭作无罪辩护。王永航直指中共的庭审:“所谓的审理,就是无耻的迫害。”

半个月后的7月4日,王永航被大连20多名国保从家中秘密绑架,劫持到大连看守所。同时被带走的还有王永航的妻子于晓燕,王永航年近80岁的母亲也遭到恐吓。

据称,王永航在境外网站上发表系列文章,触怒了中共江氏集团,令其恐惧,时任中共政法委书记的周永康亲自下达抓捕密令。

“王永航说,案件一审时,当局未有通知他妻子及母亲出庭,没有律师为他辩护,这都是不人道的,同秘密审讯无分别,判决书指控他在境外网站上发表他为法轮功学员辩护的言辞,这是宪法赋予公民的言论自由,我们都要求二审公开审讯。”王永航的辩护律师兰志学当年对媒体表示。

被重判7年的王永航2010年4月2日被秘密劫持到辽宁省辽南监狱第一大队关押,22日,即被转送辽宁省沈阳第一监狱十八监区。

王永航的代理律师兰志学证实,王永航在被绑架时,曾遭到多次残暴殴打,右脚踝骨被打成粉碎性骨折,因当局拖延治疗导致踝骨缺损,在8月11日植入人工骨头手术期间,有目击者证实,看到王永航肩、背部有新增伤疤,T恤留有未洗掉的血迹。

之后,有消息传出,王永航在被关押期间遭受各种酷刑迫害。狱警不但指使犯人多次野蛮殴打他,他还被长期单独囚禁,被上“老虎凳”强制洗脑;连续13天不让睡觉,不给饭吃,只给了3碗水喝。

有知情人透露,王永航制止看守所人员虐待法轮功学员,招致狱医和犯人对他野蛮灌食,引致气管出血,他几近窒息,之后,被用手铐拷在地铺上长达48小时。

2012年5月,有消息传出王永航病情严重,染上肺炎,胸部充血以及被验出腹部有液体积聚,腰部以下部位完全瘫痪,不能走动。而此后再也没有他的任何消息。

而在王永航遭关押后,他的妻子不但不被准许与他见面,家人也被监视居住,国保经常上门骚扰,不时疯狂砸门,令他年迈的母亲心身受到极大伤害。

王永航的妻子于晓燕曾对自由亚洲表示,因为他丈夫多次为法轮功学员出庭做了无罪辩护,又上书“两高”,指责当局强加给法轮功学员的罪名是不成立的,对宗教信仰发表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的见解等,遭到当局的政治迫害,生命一度危在旦夕。

获褒奖赞誉 多个国际组织公开发出声援呼吁

王永航的正义之举引世人关注。2012年7月24日,王永航在美国获颁“十佳维权律师”奖。中国著名律师滕彪赞誉王永航为最勇敢的律师之一。

王永航案件也多次被列入联合国人权报告、美国宗教自由人权报告。国际特赦组织、欧洲律师公会理事会、英格兰及威尔士律师公会皆公开呼吁中共当局释放王永航。

王永航的辩护律师兰志学曾这样描述他:乐观,刚毅,熟知法律,擅思考,有口才。而给兰志学印象最深的是,王永航在深陷囹圄时,还非常关心高智晟律师的下落,“会见时,首先询问有没有高智晟律师的消息。”#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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