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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钰仪欠工资囚三月 破产公司被罚90万加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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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01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7月31日,安省法院判决,前多伦多餐饮集团老板潘钰仪因违反《就业标准法》,被判有期徒刑三个月。潘成立和经营的12家食品公司被罚90万加元。

潘钰仪已认罪,承认她曾授权、允许或默许这12家公司违反《就业标准法》。这些公司也承认在2015年7月~2016年4月间未按规定支付欠款。

安省法官吴克尔(Karen Walker)在周二做出裁决,潘钰仪须坐牢90天。上述12家公司须支付90万加元罚款,每家公司须付7.5万元。

安省劳工厅表示,违规的12家公司已倒闭。2013年6月~2014年4月间,劳动厅共收到来自上述公司员工的68起投诉。

在这些违规公司当中,有些以潘钰仪的英文名Ellen命名,如Ellen’s健康饮食有限公司、Ellen’s投资控股有限公司,Ellen联合有限公司、Ellen’s国际公司。

前华越柬寮法律援助中心的职员游春山告诉《大纪元》,潘钰仪在士嘉堡与烈治文山经营酒楼期间,拖欠员工的工资和多项福利待遇,如加班费、解雇费、遣散费、假期薪金等,至今未还清。

潘钰仪今年3月已入狱

根据安省法院文件,潘钰仪生于香港,5岁时丧父,她由母亲抚养长大。尽管她是家里最幼小的孩子,她13岁时已开始赚钱养家,多年来照顾残疾的哥哥。她19岁时成立一家清洁公司,后来雇佣100多人。

1997年,潘钰仪移民加拿大,经营一间服装公司。2011年,潘转行进入餐饮业,创办善美集团,还向安省老人院提供冷冻食品。

从2008年起,潘钰仪在大多伦多地区经营中餐馆连锁店,如富都名宴、富豪金阁等。2013年2月左右,善美集团宣布破产,随后它旗下的多间中餐馆也相继倒闭。2014年7月,潘钰仪宣布破产,她的个人债务高达1,137万加元。

潘钰仪因5,000元以上诈骗罪名成立,2017年被判有期徒刑两年半。她须在10年内还清欠款59万加元,否则她还须服刑3年。 今年3月,安省上诉法院驳回她的上诉,并维持原判。她立即开始服刑。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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