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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7月07日讯】历经两年的公司法大修法,立法院今天下午三读通过,显着提升企业经营环境。但争议最大的SOGO条款、大同条款也通过,外界担心,引发经营权大战、成为陆资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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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大修法近150条,6日下午三读通过,变动幅度十年之最,三大主轴为,弹性化、电子与国际化、强化公司治理。其他重要目标包括,友善创新创业、提升股东权益、增加企业经营弹性、管理制度效率化与电子化、遵守国际洗钱防制规范等。

争议最大的两个条文都三读过关,分别是“SOGO条款”第9条、“大同条款”第173条之一,尤其后者,让持股过半的股东,可以自行召开临时股东会,外界担忧引发经营权大战。

国民党立委 曾铭宗:“最有争议的部分,是173条之一,所谓大同公司条款的部分,非常遗憾,虽然让它通过。”

国民党主张,采工商团体建言,持股过半股东,应持股至少一年,并经过主管机关审查,才能召开临时股东会。民进党稍退让,持股时间设定三个月。

金管会主委 顾立雄:“三个月我想这个也是经过大家折冲之后,三个月有一个缓冲期,如果从某个角度来看,兼顾了公司派跟市场派的一个衡平吧。”

国民党立委 蒋万安:“让这样门槛降这么低,其实对于目前很多企业实务上面运作,会造成一些动荡,因为未来可能市场派、或是一些部分外资的股东,他们只要联合起来过半(持股3个月)的话,就可以召开临时股东会,进而撤换董事等等,让公司的经营权不够稳定。”

外界也担心为中国大陆资金开后门,取得台湾企业的高科技及土地资产,民进党立委承诺兼顾国家安全。

民进党立委 罗致政:“我们还是会兼顾,整个公司治理、跟国安方面找得一个平衡。事实上很多国家,也在对外资收购也好、投资也好,有很多国安相关的考量。”

民进党立委 许智杰:“比如说党政军条款、跟高科技特殊的产业,这部分我们当然要严防中资。”

高度争议条款过关,工商界忧虑会不会成真?接着关切的,将是立法院与政府如何做好配套方案。

转自新唐人电视台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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