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贪官与情妇共同受贿 双双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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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8日讯】中共包养情妇已成常态,不仅败坏人伦,而且还和情妇共同受贿,有的情妇因此也被判刑。安徽颍上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副局长李强与其情妇就是其中一例。

近期,裁判文书网发布的一项二审刑事判决书显示了李强与其情妇共同受贿的细节。李强的官职不大,但权力不小,他分管建筑市场、建筑工程质量、安全与监理、自来水公司、污水处理厂、村镇工程招投标对外招商、施工许可证的审批等工作。

李强2008年与阜阳市柴油机厂的下岗职工王玲发展为情人关系。2009年6、7月份,李强介绍王玲挂靠到阜阳鸿顺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在李强的安排下,王玲让无建筑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以鸿顺公司的名义承揽建设工程,后向该公司索要管理费共计68万元,李强从中分得20万元。

如法炮制,2011年,李强又安排王玲让无监理资质的单位以安徽科达公司的名义承揽项目,向该公司索要管理费共计38.5017万元,李强从中分得14万元。

鸿顺公司的郑某表示,他看中的是李强作为建设局长的职务,可以为他谋取利益。他给王玲钱,也是看李强的面子,如果只是王玲,不可能给她钱。

李强和王玲二人被控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共计345.1045万元,其中281.8717万元为共同犯罪。一审判决中,李强被以受贿罪判刑1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元;王玲被以受贿罪判刑7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20万元。

李强上诉称,开发商梁某承诺给予的100万元后来没给,系受贿未遂。二审遂改判李强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王玲有期徒刑6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中共官场龌龊不堪,情妇被指是贪官的标配。中共十八大之后,官方通报的省部级落马官员中,大多有“与他人通奸”的行为。情妇随落马贪官被判刑的案例比比皆是。

今年5月,中共赣州原市长冷新生被以受贿罪判刑6年,并处罚金50万元;今年6月,其情妇李慧萍被判刑1年半,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

据一审判决书,冷新生受贿事项多达19起,时间跨度长达15年(2002年—2017年),单独或通过“特定关系人”收受人民币约904.59万元、美元3万元。而在冷新生受贿所得的赃款中,有超过一半给了情妇李慧萍,金额超过480万元。

李慧萍为南昌市美森博纳国际酒店总经理,大学文化,2002年起成为冷新生的情妇。

2017年3月底,中共河南省南阳市前副市长和学民被宣布落马。其情妇王小红因自首等情节,被刑3年、缓刑5年。

“80后”情妇王小红,由其情夫和学民帮忙,为南阳一家房地产公司置换一块位置好、面积大的地块收取跑事费用100万;二人还共谋,由和学民利用职务便利,共同收受请托人崔某现金100万元。

2017年3月,王小红被传唤到案3天后,出具书面材料,供出了和学民受贿。#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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