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志强:若征房地产税要先解决这15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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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8日讯】北京市华远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任志强8月25日撰文表示,目前开征房地产税不合适,要征房产税要先解决15个问题。

近来,中共官方发声要推出房地产税,房地产税又成为大陆民众关注的焦点之一。甚至有消息说,房地产税今年肯定会和民众见面。

但是,任志强25日撰文表示,大陆如果要推出房地产税,建立中国的房地产税,就必须进行一系列法律、税制的改革。否则,不但无法解决立法中的各种冲突与矛盾,反而会增加新的社会矛盾和冲突。有15个问题必须率先解决。

第一,房地产税被定义为财产税,那么就必须在立法上解决公民的土地财产权利问题。房与地都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才能从法律上收取属于个人财产的财产税。因此希望能借这次房地产税的立法,让中国公民拥有土地的财产权利。

第二,房地产税被认为是地方税收,这个“地方”是以省、市、县哪一级为单位?所以必须统一财产的权利,就必须让土地的性质处于同一法律条件之下实行统一的税制,否则岂不是将矛盾转移到基层了?

第三,房地产税被当作收入调节税要解决城市和农村的贫富分化问题,否则会造成更加严重的城市和农村的分化。

第四,征收房地产税后要公布其明确的用途,要扣除或减免现行已征收的与财产税相关的税收。

第五,要取消工商税、城市维护事业税、教育附加、土地使用、耕地占用等各种税,否则就不是调节收入分配的房地产税,而是重复性征收的税收了。

第六,设立房地产税时如明确了土地的财产权利归房屋产权人所有,就应取消土地出让金的制度,而只有土地购置的费用。如不取消土地出让制度,产权仍归政府所有,那么应该在评估房产财产价值时,扣除土地的出让部分,这些非财产权利的财产税应由财产权利人支付。

另外,任志强还认为,现有的房屋产权有着各种不同的性质,并按不同性质、不同规定享有不同的权利,怎样征税;只根据住房情况征税来调节收入水平,不但不能解决贫富差距问题,也无法解决公平问题;征收房地产税不能改变地方政府对现有土地财政的依赖,因为征收房地产税的金额远远低于卖地收入,远不能补足土地出让金的缺口,更不用说偿还地方债了;如果用第一套房减免房地产税,历史遗留问题解决不了;如果在现行土地制度不变的情况下征收房地产税,必然会打断中国城市化进程的步伐,导致城市房租的高涨,给经济发展带来更大困难等。

任志强是大陆业界反对征收房地产税的代表人物。而征收房地产税一直在大陆存在争议,因为大买的商品房只有土地70年的使用权,并没有产权,所以一派认为不应该受房地产税;有的认为应该征收房地产税据,以此抑制房价的上涨。但是,有业界人士表示,从世界各大城市来看,房地产税根本不能对房价起到抑制作用,相反税费的支出会转嫁到租房者身上。

有很多业界人士表示,现在中共要推出房地产税是因为土地财政要走到尽头了,中共没钱了,房地产税成为中共的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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