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国亭轻判8年 “党外贪官”身份引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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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29日讯】8月28日,中共黑龙江省林业厅原厅长杨国亭受贿、贪污案一审宣判,杨国亭被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万元。杨国亭是中共黑龙江省监察委成立后留置的首名非中共党籍官员。

据陆媒8月28日报导,杨国亭被指控在2006年至2017年7月期间,利用担任省林业厅副巡视员、副厅长、厅长等职务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申请、资金拨付、工程承揽及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收受人民币、美元、购物卡、手表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12.2917万元。

2016年3月,杨国亭利用担任省林业厅厅长的职务便利,让本单位工作人员购买价值人民币14.5万元的照相机1台,后以购买电脑和办公耗材的名义在单位财务账目上予以核销。

因杨国亭具有自首情节,认罪、悔罪,故从轻判决。杨国亭当庭表示不上诉。

2018年2月,杨国亭被免职、调查,成为黑龙江省监察委成立后留置的首名非中共党员官员。

杨国亭1990年加入民主党派团体民盟,曾任民盟黑龙江省委副主任委员。2014年以“党外人士”身份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厅长。

杨国亭这类性质官员是应中共根据统战需要所设。据悉,中共根据需要,会安排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到各级政府和人大政协任职。

杨国亭属中纪委管辖之外的厅官,是由监察委留置落马的。时事评论员唐靖远曾分析认为,监察委被定性为政治机关,其监察职能会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在中共话语体系中,政治问题是一个极其模糊而庞大的概念,是否处理、如何处理,权柄操于监察委及其直接负责的最高领导人手中。

公开资料显示,杨国亭原是林业大学教授,2000年任黑龙江省森工总局总工程师,转入仕途,2002年8月成为“公选副厅级干部”。后任黑龙江省林业厅副巡视员、省林业厅副厅长、省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副主任、省政协常委;2014年12月,任省林业厅厅长。

有评论称,出身民主党派的杨国亭,与中共党内贪官同流合污,折射出大陆官场党外官员腐败的冰山一角。

责任编辑:李新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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