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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户广告牌违规 安良被罚1.5万

租户招牌不合规 业主受牵连 楼宇局7月份执法报告 多业主被罚上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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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8月30日讯】(大纪元记者蔡溶纽约报导)楼宇局继续严打非法广告牌。根据楼宇局7月份执法报告,曼哈顿华埠、苏活区、史坦顿岛多个业主,因商业招牌没有申请许可,再次成为“万元级”巨额罚单的目标。其中华埠侨团“安良工商总会”挨罚1.5万美元。

唐人街招牌林立,尤其位于华埠坚尼路184号的“安良”大楼,正处唐人街最繁华的黄金地段勿街交坚尼路的十字路口,占据广告招牌的绝佳位置。安良大楼外挂了不同的租户广告,7月却因一租户悬挂“无许可”广告招牌遭罚1万5千美元。

根据楼宇局记录,该楼地址去年3月28日一天内收到七张罚单,其中安良因“户外广告招牌是C6-1区所禁止”以及“没有申请许可证”收到三张罚单,安良的楼下租户云吞食品(WONTON FOOD )也同样理由收到三张,还有一张开给JEFFREY J WOODS公司,也是“广告牌未申请许可”。

每张罚单下,楼宇局还用红字要求“要先向行政执法单位AEU申请清拆,由有执照拆除招牌的公司签字认证后递交楼宇局消案。如若不按规矩消案,即便交了罚款,楼宇局记录仍会显示违规”。同样,要安装新招牌,也要向楼宇局入纸提出申请,经过楼宇局批准后,再由有执照招牌安装公司安装上去。

安良工商总会陈启灵会长说,罚单主要因租户“云吞食品”招牌不符合规定标准而致。租户自己委托广告公司制作招牌,他们作为业主,只负责出租,并不清楚租户的招牌要求,但在楼宇局新规下,业主也一块被牵连,“很麻烦”。

根据楼宇局的执法报告,苏活区春街187号的商户,上个月也因悬挂“无许可”广告招牌吃了2万美元罚单。一家制作户外大型广告牌的广告公司拉马尔(Lamar Advertising),更是由于在史坦顿岛森林大道1595号街边墙上立无许可广告牌,被罚5万美元。

此外,布碌崙公园大道8705号业主大李贸易(Dah Lee Trading Corp.)因搭建一个不安全的临时平台,导致大楼管理员摔倒重伤,被罚2.5万美元。

违规首罚1万 再违罚2.5万

根据楼宇局网站,自2017年10月16日起,没有申请就安装的广告牌、和不符合规定的户外广告牌,都属于被执法的对象,其中也包括放在地上的可移动招牌等。具体应向有关部门询问详情。申请招牌的费用应该根据招牌种类和大小来决定。

但招牌若是涂漆或者尺寸小于六平方英尺且不是发光的,则不需要申请;如果广告牌需要电气连接,则需要获得该部门的电气许可证。许可证必须由持牌电工提交,由电气部门签发。

如果招牌是发光的,则可能还需要年度照明标志许可证。照明标志许可证必须每年更新。

由于失修或质量差的招牌容易掉落,可能砸伤行人,因此纽约市的《招牌法》规定,所有的商家招牌都要向楼宇局申请许可证,并提交招牌图样大小尺寸,还须房东同意签字,才能请人制作招牌,随意聘请招牌装修公司安装上去,属于违章建筑。

楼宇局的招牌违规有三类:第1类(即时危险),第2类(重大)和第3类(较小)。违规者,首次罚款1万美元,再次违规罚款2.5万美元。◇

责任编辑:文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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