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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山溺死华女 父母与同居男友因财产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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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17日讯】(大纪元记者周月谛多伦多报导)多伦多华裔移民夏珍(Tiffany)与女儿在蓝山度假村溺死一案,震惊华人社区。两人被安葬后,其家人的生活不但没平静下来,反而因财产分配开始打官司。

34岁的夏珍与5岁女儿Chloe于6月26日离世。 经过两个多月的调查,安省省警发言人何池(Martin Hachey)告诉大纪元,溺死案是悲剧,但无人需负刑事责任。

夏珍的父母于两个月前抵达多伦多,并出席在万锦举行的丧礼。“不像有些媒体报导的那样,我们申请加拿大签证很顺利,根本没被拒签”,夏父夏宝兴告诉大纪元。

独生子女夏珍和母亲吕家凤于2007年从中国昆明移民加拿大。夏母因高血压、心脏病和糖尿病,不适应加拿大的寒冷天气,于是回到昆明。夏珍独自留在加拿大,生前是羽绒服品牌加拿大鹅(Canada Goose)的职员。

加拿大鹅人力与文化部门执行副总裁麦克普(Kara MacKillop)告诉大纪元,从2017年6月起,夏珍在本公司士嘉堡制造厂工作。她下班后遭遇意外,所以公司不提供赔偿。

“我的眼泪都哭干了。我女儿这么年轻、这么孝顺,”夏母吕家凤告诉大纪元,“我女儿和孙女都不会游泳,死得很惨、很冤枉。我要为她们讨公道。”

同居后产下一女

受聘于加拿大鹅之前,夏珍曾在一家餐馆当招待员。她当时结识了加拿大籍华裔厨师龚义亭。两人坠入爱河后开始同居。5年前,夏珍在多伦多产下一女。

夏珍生前没立遗嘱,她唯一的孩子也已离世。按照规定,夏珍父母可继承夏珍的财产,如银行存款。

在财产分配方面,夏珍的父母与他们39岁的准女婿龚义亭发生争执。再加上他们之间有沟通障碍,长者说昆明话,而龚说粤语。这使家庭矛盾进一步激化。

“我与妻子将龚义亭告上法院后, 于9月15日从他的住所搬走,”夏父说,“为了打官司,我们打算申请延长加拿大签证。”

同居伴侣不能继承对方财产

为确保家庭合睦,安省社区法律教育机构(CLEO)建议,最好保留收据和其它能证明所有权的文件。

法律教育机构告诉记者,在大多数情况下,同居伴侣与正常夫妻获得同样待遇。但涉及到财产问题时,两者存在很大差异。

如果是夫妻关系,两人离婚或一方去世后,另一方自动有资格拥有死者财产。 不过,同居伴侣则没有这项权利,尽管两人可能已同居很多年,还有孩子,或称彼此为“丈夫”、“妻子”或“配偶”。

如果是同居关系,两人分手或一方死亡后,另一方不能继承任何财产,除非死者的遗嘱允许这么做。如果死者生前没立遗嘱,其子女或其他亲属将获得遗产。

“房产最好在两人名下”

在上诉案例中,夏珍生前与龚义亭住在士嘉堡。按照夏珍父母的说法,夏珍同意把房子放在龚的名下。夏曾拿出3万元帮他买房。

据法律教育机构透露,如果同居伴侣以前住在一栋房产里,物业在男方名下。女方去世后,男方将一直拥有产权(包括增值部分),并有权擅自出售或抵押房产。女方家人没资格住在家中。

如果女方生前对物业有所付出,例如负责打扫房子,她或许可分一杯羹。如果房产最初在两人名下,他们分居后,两人可分享这套房产。

记者曾两次走访龚义亭住所,都没看到他的踪影。记者还试图通过他的表弟联系他,但他表弟不愿接受采访。

责任编辑:岳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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