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内 山东招远2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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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19日讯】近期,中共借扫黑之名打压法轮功学员。山东20多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很多人同时被抄、被勒索钱财,多数人仍被非法刑拘和少数被行政拘留。

明慧网报导,2018年,在中共政法委的指使下,全国很多省份都在搞所谓的“扫黑除恶”。“扫黑除恶”的对像理应是黑社会和危害社会的恶势力,例如欺行霸市、打架斗殴、赌博嫖娼、杀人抢劫、谋财害命的流氓、地痞、恶霸等。而山东招远市防范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将镇压的矛头指向了按照“真、善、忍”标准做好人的法轮功修炼者。

典型案例如下:

8月17日,山东省烟台市招远市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绑架了住在城东金辉小区的法轮功学员王淑佩,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打印机和卫星天线等私人物品。直到9月17日,王淑佩家属到国保要人时得知,王淑佩的事情已经被转交到检察院。

8月30日,王淑佩的房东、家住怡水花园的王少敏,也被国保上门带走,并遭非法抄家。国保警察抄走一些法轮功书籍等私人物品,随后将王少敏关入烟台看守所刑拘。近日得知,王少敏将被非法判刑。

9月4日,招远市张星镇宅科村法轮功学员王新荣、张星镇法轮功学员孙耀香遭绑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刑拘。

9月4日,金岭镇郭家村法轮功学员王学芬被绑架并被判15日拘留。

9月6日上午,北冯家村法轮功学员刘淑敏家被绑架并抄家,法轮功书籍等多种私人物品被抄走。

9月6日上午,招远市区北关西村法轮功学员张淑萍去金岭镇办事,被招远国保大队警察绑架并被行政拘留15天。

9月8日,毕郭镇大曲庄村法轮功学员姜青芝在村北的养猪场被绑架、抄家,被非法关押在烟台看守所。9月17日,家属得知,姜已被起诉到检察院。

9月11日,招远市玲珑镇虎王庄村法轮功学员李文德、宋建文在家中遭招远国保和玲珑派出所绑架、抄家。

另外,警察也到玲珑镇前花园村某位村民家里去抓法轮功学员,因他家门上贴有劝人向善的对联,警察怀疑家里有法轮功学员。

在这期间的绑架过程中,招远国保勒索保证金或者是收取巨额体检费用,有的法轮功学员的家人拒不配合,不了了之;有的家人出于恐惧主动交钱。如:2018年9月8日中午12点多,山东招远金岭派出所警察闯入法轮功学员刘淑芹老人的家中,非法抄家,并将老人强行带到派出所抽血、按指纹、拍照。警察勒索了她老伴2,000元做押金,才放人。

现已知在近一个月内在招远被绑架的法轮功学员还有:城南区81岁老人郭振香、城南地质队退休老人孙建国夫妇、城南区贾明英老人、张星镇仓口陈家村的陈守常、张星镇丛家村的苑莲华、罗峰街道的退休教师李春梅、市区南关西村的李秀芹等。

中共《宪法》第36条: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中共《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法轮功书籍出版禁令早已解除。2011年3月1日,《新闻出版总署废止第五批规范性文件的决定》中第99项、第100项明确废止以下两个1999年发布的文件:(1)关于重申有关法轮功出版物处理意见的通知。(2)关于查禁印刷法轮功类非法出版物,进一步加强出版物印刷管理的通知。

因此,信仰法轮功,印制、散发、拥有法轮大法书籍和资料,以及给人们讲述法轮功真相都是合法的。

明慧网评论:招远防范办、公安国保打着法律旗号干着违背法律伤天害理的恶事。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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