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明正当防卫受伤 律师:可提出索赔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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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8年09月02日讯】(大纪元记者方晓报导)昆山反杀案尘埃落定: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案件被撤销。该案始终受到全民关注,网民要求官方立即释放于海明。有律师表示,于海明事发时受到刘海龙的不法侵害而受伤,可向死者家属索赔。

9月1日,江苏昆山当局就昆山交通纠纷引发砍人致死案发通报,认定当事人于海明的行为出于防卫目的,符合正当防卫意图,不负刑事责任。消息公布后,全民欢呼。

据警方通报,案发当晚,刘海龙醉酒驾驶宝马轿车,载刘某某、刘某、唐某某沿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时,向右强行闯入非机动车道,与正常骑自行车的于海明碰擦。

刘某某先下车与于海明发生争执,经同行人员劝解返回车辆时,刘海龙突然下车,上前对于海明拳打脚踢。刘海龙持续追打于,后返回宝马轿车取出一把砍刀(该刀为尖角双面开刃,全长59厘米,其中刀身长43厘米、宽5厘米,系管制刀具),连续用刀击打于海明颈部、腰部、腿部。击打中砍刀甩脱,于海明捡起砍刀,并在争夺中捅刺刘海龙,刺砍过程持续7秒。

于海明经人身检查,见左颈部条形挫伤1处、左胸季肋部条形挫伤1处。

9月2日,《中国经营报》官方微博表示,周兆成律师解读说,对于正当防卫人于海明因为死者刘海龙的不法侵害而受到伤害,如果死者有遗产,于海明可以对此遗产继承人提出赔偿请求。

于海明是陕西省宁强县人,暂住昆山市青阳路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某酒店工程部工作。

此前,《华商报》报导,于海明的家人表示,于海明节俭打工近20年,妈妈生病,爸爸病逝,儿子还罹患癌症,家里还有个女儿要养,家里变故不断,背了十多万人民币的债务。

此前有网民称,面对刘海龙的追砍,于海明应逃跑。于海明被认定为正当防卫后,网友“策马踏连营”表示:我要说说那些称于海明不跑不是老实人的人:1. 他有尊严,觉得不能跑;2. 他有理,觉得不该跑;3. 他害怕也不敢跑;4. 他怕电动车丢了,不能跑……他没跑太好了,教训了恶人,震慑了坏人,鼓励了民心。

而此案的始作俑者刘海龙(绰号“龙哥”)大面积纹身、戴大金链子、光头的体貌具足黑社会特征,且其生前有多次入狱记录,分别因犯“盗窃罪”“敲诈勒索罪”“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判监,五次被判刑加起来近10年。

据陕西传媒最新报导,于海明的亲哥于海军已知道了弟弟被判定为正当防卫的消息。他给弟弟打电话没打通,特别希望能见他一面,全村人都在盼他回来。#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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