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人气 6011

【大纪元2018年09月21日讯】(大纪元记者洪宁综合报导)杭州保姆纵火案罪犯莫焕晶今天(21日)上午被执行死刑。

据官媒报导,执行死刑之前,莫焕晶亲属拒绝会见其本人。

《新京报》官微于今天中午时分发布了受害人林生斌在微博“老婆孩子在天堂”中发布的消息。帖中说:“听到这个消息,我眼泪止不住地流下来。第一时间,给岳父岳母打了电话,我妈听着,哭了说,这一天大家都等得太久了。”“一直以来压抑的心终于能放下一些了,也是对小贞(和)孩子在天之灵的一丝安慰。”林生斌还表示:“接下来的路将更加难走,我会继续努力。”

“终于死刑了,但是为什么拖这么久?还有物业呢?让林爸爸失去4个至亲痛不欲生的,希望林爸爸能重新振作起来,逝者安息了,生者坚强。”网民对林生斌的遭遇表示同情。

保姆纵火案发生于2017年6月22日清晨,男主人林生斌位于杭州“蓝色钱江公寓”2幢1单元1802室的家发生火灾,林生斌的妻子小贞与3个孩子遇难。保姆莫焕晶放火后逃生。

案件回放:

2017年7月1日,犯罪嫌疑人莫焕晶被杭州市公安局以涉嫌放火罪、盗窃罪逮捕。8月21日,莫焕晶被提起公诉。

第一次开庭是在12月21日,也是由杭州中院开庭审理。开庭26分钟时,保姆莫焕晶的律师党琳山提出关于案件异地管理遭拒后,退庭离开,随后庭审中止。后来法院安排了另外2名律师作为莫焕晶的辩护律师。

12月25日,杭州市公安消防局再次收到受害人家属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第二次庭审是在2018年2月1日上午9时,在杭州市中级法院第二法庭审理。

2月9日,莫焕晶一审被以放火罪判处死刑,并处罚金1万元(人民币,下同)。

5月17日,杭州“保姆纵火案”被告人莫焕晶上诉一案,在浙江省高院开庭审理。

5月21日,杭州保姆纵火案受害者家属向杭州中院提起民事诉讼,向包括事发小区物管绿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和杭州市公安局消防局在内的9家单位索赔共计1.3亿元。28日,杭州法院受理此案。

6月4日,法院作出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9月21日,莫焕晶被执行死刑。

案件从发生至今,始终受到社会关注,不仅因为案情的惨烈,案件被聚焦的更深层的原因在于,林生斌一直努力追究绿城物业公司及消防人员所应各自承担的责任。他曾数次提交信息公开申请,但均未见答复。

林生斌曾在他的微博中写道:“我将提起民事诉讼,追责有关责任方。对方很强大,很强硬,我知道会很难,很多阻力,我会坚持下去。”#

责任编辑:林琮文

相关新闻
一审被判死刑 保姆纵火案被告提起上诉
保姆纵火案 林生斌起诉9单位索赔1.3亿元
杭州保姆纵火案 莫焕晶二审仍判死刑
江西85岁老人卖笋收入8元 被收10元摊位费
如果您有新闻线索或资料给大纪元,请进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