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迫害致内脏溃烂 法轮功学员刘真芳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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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1月24日讯】河南信阳市潢川县60岁的法轮功学员刘真芳,被河南女子监狱迫害致病重,出狱后仅三个月,内脏溃烂坏死,于2018年12月7日含冤离世。

刘真芳,1958年5月11日出生,家住信阳市潢川县彭家店乡彭家店村新街村民组。她1998年有幸修炼法轮功后,所患的疾病痊愈,又能操持家务,并在自家开了一间名为“文明发廊”的理发店。

1999年7月20日,中共江泽民集团迫害法轮功以后,刘真芳因坚持修炼,多次被绑架到县看守所,被长时间吊打,几次被罚款,多次出现生命危险。

2017年3月3日,刘真芳在潢川县传流店乡传流店村兴传街发放法轮功真相资料时,被传流店派出所警察绑架,随后被绑架到信阳羁押。

同年12月20日,潢川县法院在没有通知家人的情况下,非法判决刘真芳一年零六个月,并勒索处罚金1,000元;直到2018年2月12日,才通知她家人签字拿判决书。

她被非法关押在河南女子监狱后,被迫害致病重,骨瘦如柴,于2018年9月1日出狱回家医治,在郑州医院七天花费了7万多元,医治无效而离世。

2015年5月1日,最高法院宣布“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后,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发起了控告江泽民的大潮,二十多万法轮功修炼者和家人对迫害元凶江泽民提起刑事控告,要求最高法院法办江泽民。

下面是刘真芳在她的《刑事控告书》中诉述的个人遭遇。

2000年初,潢川县彭店派出所警察把她骗到彭家店派出所,然后由潢川县国保大队赵淼带三人到她家抄家,抄走法轮功书籍等。她被非法关押到潢川何店看守所拘留一个月,被勒索2,000元现金。

从2000年到2002年,潢川公安局国保大队警察迫害她三次。

第一次,她被绑架到潢川何店看守所,被非法关押一个月。

第二次,2001年,潢川国保大队和当地派出所,以及信阳公安局警察到她家搜出几张法轮功真相资料,把她绑架到潢川潢都宾馆的一间屋里,对她大打出手,随后把她送到潢川何店看守所非法关押三个月。

第三次,她和80岁的老母亲去北京上访,为法轮功说句公道话。她们被非法关押在潢川何店看守所。她被迫害得大口大口地吐血。警察怕她死在看守所,只关了一天,把她放回家。她的老母亲却被非法关押了一个月才放回。

2003年,她散发法轮功真相传单,被人恶吿,被抓到彭家店派出所遭审讯,后来她找机会走脱,流离在外。她未修炼的丈夫姚仁亮却被抓走拘留15天。

2004年2月2日中午,十几个警查闯到她家,强行把她和丈夫带走,当时她丈夫正在睡觉,硬被抬上车。他们被带到光山公安局国保大队。

从当天下午5点一直到第二天上午9点,她被警察连续殴打了16个小时。她的头、脸、嘴、耳朵、手指都打得鲜血直淌。

警察一直逼问她,那些“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的标语是哪些人贴的。她说自己一个人贴的。她就被关押到光山看守所。

被关押的第九天上午9点,她从看守所被绑架到国保大队,遭殴打33个小时,被打得死去活来的,全身伤痕累累,内脏被打坏,大口大口地吐血。

警察仍逼问她谁贴的标语。她不作声,就被送回看守所继续关押。

在看守所,她两次遭殴打达50个小时,导致经常大口吐血,瘦骨嶙峋,不能站立。警察还威胁她说,对付法轮功的手法有:用牙刷刷阴道和便道、喝尿、脱光衣服等。

几个月后,光山法院非法判她五年。

2004年7月15日,她被非法送到河南女子监狱关押。

在她被迫害期间,光山国保大队警察把与她同时被绑架的不修炼的丈夫,非法关押在光山看守所五个月。期间,警察强迫他白天夜里干活,不让睡觉,一天只能吃一顿饭,还打他,用线拴着他的睾丸,用烟火烧。

在河南女子监狱里,她被逼坐小凳子,十几个人围着她骂,强迫她放弃修炼。就这样她被折磨了85天,昏死了十几次。

她仍然不放弃修炼。他们就在她的饭里放毒害神经的药。

她还被强迫干奴工,每天干15个小时。当她实在干不动而歇息一会儿时,就会被迫害。警察轮换着折磨她,逼她站立几十个小时,不让睡觉;两手抱头,蹲在地上,一蹲就是几个小时。

她被迫害了5年后,于2009年2月1日出狱。

2013年,她和几个法轮功学员去邻县发真相资料,有学员被抓,为了不被迫害,她被迫流离失所。#

文字整理:李洁思,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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