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愿赴台自首 致函香港特首盼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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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18日讯】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的香港嫌犯陈同佳致函行政长官林郑月娥,表示决定出狱后将会就其涉嫌杀人案赴台自首,并请特别行政区政府协助安排相关手续。

据中央社报导,特区政府今(18日)晚公布,行政长官今天收到陈同佳在监狱的来函。

特区政府指出,台湾当局于2018年12月3日就相关案件向陈同佳发出通缉令,相关罪行追诉权时效为30年。

据特区政府公布的内容,香港警务处今天(18日)致函台湾刑事警察局,转达了陈同佳自首的意愿,同时向台方表示,港方会协助陈同佳做出相关安排,并乐意向台方提供一切所需要的合法和可行的协助。

特区政府并表示,在刑事检控方面,香港律政司并无足够证据控告陈同佳在台涉嫌杀人的罪行,而香港法庭也没有相关管辖权,香港当局不可能继续扣押陈同佳或追诉他涉嫌在台所犯的罪行。

去年2月,20岁的香港少女潘晓颖与当时19岁的陈同佳在台北共度情人节,却遭陈同佳杀害。陈男独自返港后,因为涉嫌盗窃女友财物被捕,过程中揭露事件背后涉及在台杀人弃尸。

由于台港之间没有引渡协议,香港警方无法引渡他前往台湾接受调查。今年2月12日,香港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修改《逃犯条例》和《刑事互助条例》建议,删除原有条文中关于引渡法例不适用于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的限制。

一旦通过,意味着香港以外的司法管辖区(中国大陆、澳门、台湾)可以要求香港机构提供协助,以搜查及检取的方式搜集证据。所有在港人士,世界上很多国家人士无论过境香港或来此旅游、求学、工作,都有可能被中共藉由《逃犯条例》移送中国大陆审判。而中国大陆是一个被中共专制独裁统治、没有民主法制的国度。最终引起大规模“反送中”运动。

香港之后控告陈同佳盗窃及处理赃物罪,最终陈同佳仅被判29个月有期徒刑,可望在本月23日出狱。

港圣公会管浩鸣牧师接受中央社记者访问时表示,近半年来,他多次到监狱探访陈同佳,对方对自己所做的事感到后悔,对受害人家属表示歉意。

此外,陈同佳也对其个案触发香港一场政治风暴感到歉意。

对于报导指陈同佳不希望在台被判死刑,管浩鸣说,这不是他赴台自首的前提;台湾律师已向他解释,如果自首的话,不会被判死刑。

据说,陈同佳已委托台湾律师协助,相关律师也曾来香港与他联络。

对于陈同佳有意赴台自首,香港警方高层今天回应说,出狱人士有出入境的自由。#

责任编辑:林诗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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