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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政部:注记陈同佳禁网签 非限制入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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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3日讯】中央社报导,对于港女命案凶嫌陈同佳,港府指称,台方应取消对陈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会让通缉令自相矛盾。内政部今天回应,政府对陈同佳与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必须临柜申请,并非限制入境

陈同佳今天刑满出狱,对于他拟来台投案,陆委会22日下午宣布拟派员赴港押解陈嫌,但发函给港方逾7小时未获回应。港府凌晨发布新闻稿,拒绝台湾政府去函要求派员赴港押解陈同佳,港府并称,台方若愿意处理陈同佳的“自首”,应立即取消对陈同佳的入境管制,才不会让通缉令自相矛盾。

内政部政务次长陈宗彦今天早上透过新闻稿表示,“港府的说法不符事实”,由于政府必须掌握陈同佳的行踪,因此对陈同佳与其预定陪同人员注记禁止网签,必须临柜申请,并非限制其入境。

陈宗彦指出,如果陈嫌真心要来台接受法律制裁,仍有方式可以申请入境。然而所谓陈嫌出狱后将投案一事,至今仍属港府片面宣称,却从未告知陈嫌将如何来台,相关情形政府也在持续了解中并准备就绪,一切依照法定程序办理。

责任编辑:李世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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