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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州警察获授权可射杀用车撞人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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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0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天睿澳洲悉尼编译报导)如果驾车者将车辆作为杀人工具、危及公众安全,维州警察将有权直接将其射杀。在墨尔本伯克街(Bourke Street)恐袭过去近三年后,维州警察被赋予了针对恶意司机的直接射杀权。

墨尔本市中心的伯克街一再发生恐袭事件。2017年1月20日,一名恐怖分子驾车在伯克街的步行道上蓄意横冲直撞,导致6人死亡,33人受伤。2018年11月,一名来自索马里的恐怖分子在伯克街再次制造惨案。他在汽车炸弹被点燃后没爆炸的情况下,手持短刀袭击路人,导致一死两伤。

今年10月28日,维州警方在手册中加入新条款,允许警察在车辆袭人的情况下采取“一切战术手段”瓦解攻击行为,包括撞击车辆、使用路钉、用警车和重型商业车设置路障,以及终极手段——射杀驾车者。

新条款中说:“如果情况需要采取这种行动,警察可以对驾驶敌对车辆的司机使用致命武力,以阻止攻击。”

维州是第一个明确制定在这种情况下警察可直接射杀驾车者的州。对伯克街2017年恐袭的调查已经进行了18个月,维州警察副总长巴顿(Shane Patton)表示,新规则就是调查的结果,以前并没有明确规定警察应该做什么来阻止攻击,而现在说清楚了,“在最坏的情况下,你可以直接向他们开枪。”

巴顿对悉尼晨锋报说:“这为警察在街上执法时提供了清晰的规则,他们如果需要采取行动,会(从法律上)获得支持,而且(规则)明确指出,他们必须采取行动。我们不会再等着这些罪犯(驾车)冲进人群。警察手册明说了,你必须做点什么,必须阻止攻击,而且这些行动必须是适当、合理的。”

在新规则下,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警察将有权采取任何行动来阻止攻击车辆,规则明确规定,他们必须在袭击发生前采取行动。

这项赋予警方的新授权对三个群体的威胁最大。一个是在人群密集地,企图驾车冲进人群制造伤害的恐怖分子;第二个就是驾车逃跑、将他人生命置于险境的逃犯;还有就是精神病患者。

巴顿还说:“我们知道,车辆的袭击行为可能会迅速恶化,这是真实的威胁,人们可能被杀死或重创,我们在墨尔本见过这样的事。”

责任编辑:瑞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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