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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欲吸收台基础科研 科技部:管理不当停止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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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11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袁世钢台湾综合报导)中国国台办4日推出“惠台26条措施”,针对台湾企业、民众分别列出13项可与中国人民享同等待遇。其中有关学校基础科研的部分,科技部提醒,凡是经科技部补助的研究专利和技术成果,交由各校严格控管,如果学校没有管理好,科技部将停止奖助及补助。

“26条”中第21项则提及,“在中国高校、科研机构、公立医院、高科技企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台湾同胞,符合条件的可同等参加相应系列、级别职称评审,其在台湾地区参与的专案、取得的成果同等视为专业工作业绩,在台湾地区从事技术工作的年限同等视为专业技术工作年限。”

对此,据媒体报导,科技部指出,依照科技部所订定的《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成果归属及运用办法》,凡是受科技部补助的对象,所有研发成果归属于执行研究发展单位,也就是学校应负管理及运用的责任,各学校也都有相关对应的办法来严格控管,如果学校没有管理好,科技部将停止奖助、补助这个学校的计划。

科技部强调,法规中也有规定,学校如果要将研发成果让与老师个人时,需经过科技部同意;若第三人请求让与时,执行研究发展的单位应备函,并检具相关文件,向科技部申请让与第三人。

另外,“26条”第13项指出,“符合条件的海峡两岸青年就业创业基地和示范点可以申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国家备案众创空间。”对此,科技部说明,科技部设立的台湾科技新创基地(TTA)属于政府部门,不可能去中国申请国家级孵化器。主要是引进、补助加速器,来辅导新创团队,但受补助的对象是各国私人加速器业者,因此无法限制他们。◇

责任编辑: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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