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纪元2019年02月21日讯】2月21日,中共山东省滨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吴声“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审查和监察调查。吴声长期在山东法院系统任职,先后任不同地区的中级法院副院长、院长等职。
吴声为山东莘县人。1985年12月加入中共。官方简历显示,吴声曾任山东聊城市中级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等职。2011年12月任原莱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代院长,2012年2月任原莱芜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2014年1月至今任滨州市中级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山东省是江派窝点之一,该省也是迫害法轮功学员的重灾区之一。
海外追查国际在2012年曾发公告表示,自1999年7月以来,山东省公、检、法、司和“610”系统对法轮功学员实施群体灭绝性迫害,司法系统作为执法机构,公然剥夺公民的信仰权利,非法抓捕、关押、酷刑虐待、庭审、无罪判刑,造成众多法轮功学员致伤、致残。特别是警察等执法人员公开犯罪,其性质已黑社会化。
据海外明慧网报导,山东省各地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至今仍未停止,山东滨州法院继续非法对法轮功学员判刑。
2016年3月,山东滨州市79岁的法轮功学员董永慧被枉判一年半,于2017年8月11日含冤离世。
2018年4月,山东省滨州市72岁的法轮功学员苏翠荣,遭当地法院以所谓的“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7年,并被勒索罚金3万元。
苏翠荣遭受迫害并不是因为她犯法了,而是因为她坚持信仰法轮功,不违心地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
苏翠荣的上诉状中明确指出,本案在审理过程中存在的违法之处。苏翠荣等法轮功学员不应被立案审理;法院没有证人出庭、没有出示物证原物等。#
责任编辑:方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