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泽西两院通过“安乐死”法案 反响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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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29日讯】( 记者徐智宁综合报导)新泽西州参众两院星期一(3月25日)分别以21:16 和41:33通过医疗协助绝症患者结束生命法案,(Medical Aid in Dying for the Terminally Ill Act),如果州长墨菲签署这项法案,新州将成为全美第8个拥有这类法案的州。

这项法案允许生命短于6个月的、被医生认为具有不可逆终末状况的、有自行决断能力的患者,可寻求医疗手段,结束其生命。患者必须先口头要求医生处方,至少15天后再次书面要求,医生必须给患者一个反悔的机会。书面要求必须由两名证人签字,其中一人不得是亲属、或有权获得患者遗产的任何部分者、或是患者的医生。

州参议院议长斯威尼(Steve Sweeney)称,结束自己的生命是一个“高度个人化”的决定,应该与医生和病人选择的有关人员,包括家人和宗教顾问,一起协商进行。

第二个咨询医生还必须重新审核原始诊断的正确性,再次确认患者有决断的能力,并建议其他治疗手段,包括临终关怀和疼痛控制。

这项法案不允许医生施予终结生命的药物,而是由患者自行给药。

根据法案,任何强迫患者要求终结生命者,将面临长达三至五年监禁,罚款15,000美元,或两者兼之。

尽管法案的支持者认为,这给予了绝症患者保持尊严和选择的权利,但在上个月举行的听证会上,有关人士担忧这项法案会有损残疾患者的权利。内华达州一位医生列举他的两位患者被保险公司拒绝进行实验性治疗,保险公司反而建议医生协助患者自杀。这位医生表示,这不是关于自由、自治和选择的问题,反而限制了患者的自由,以及获得护理治疗而挽救生命的权利。

新泽西州家庭政策委员会主席迪欧(Len Deo)也表示,研究表明,那些允许医生协助绝症患者自杀合法的州,总体自杀率也更高。甚至现在的年轻人都认为自杀是走出抑郁和其他状况的一种可接受的办法,这绝对不是一项值得推崇的公共政策。

医生协助绝症患者结束生命,又称“安乐死”。自推出以来,在全球范围引发巨大争议。自古以来,道德价值观和宗教理念都明确认定,杀生和自杀都是有罪的。心理学家和治疗师温德(Michael Wunder)在回顾纳粹德国当年大屠杀的那段黑暗历史时认为,1920年在德国出版的一本名为《允许消灭无价值生命》的书,成为了系统大屠杀的理论铺垫。这段历史应点醒人们思考,面对痛不欲生的情况,是否真的只有快速了结自己的生命才能结束痛苦,是否有权结束自己和他人的性命。

多数宗教也都坚持反对安乐死,认为生命是神赋予的,无论幸福或痛苦都应该珍惜,更没有权力去剥夺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这是宗教中的常识。佛教讲轮回,一个生命的痛苦并不限于今生,这些痛苦源自他过去的业力,最终也应由自身承担。佛教认为,人此生承受并消除了痛苦,来世才会有美好的未来。

英国皇家护士协会会长卡特(Peter Carter)认为,更好的治标性护理、更好的止痛方法,以及更好的临床支持,才是正路。◇

责任编辑:思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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