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加强外资监管新规 4月1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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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3月06日讯】(大纪元记者吴英综合报导)周二(3月5日),欧盟执委会批准外国投资监管新规,4月1日正式生效,保障欧盟28个成员国的安全、公共秩序和战略利益。

欧盟5日通过的新法规定,当外商在欧盟成员国的投资计划,包括对敏感技术以及基础设施的投资,对一个以上成员国的安全或公共秩序构成威胁时,或可能破坏欧盟整体利益时,欧盟执委会有权利发表意见,并要求成员国配合执委会的调查。欧盟成员国仍拥有该国对外企投资的最终审批权。

执委会主席尚-克劳德·容克(Jean-Claude Juncker)周二在一份声明中说,“通过新的投资筛选框架,我们现在能够更好地确保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投资,符合欧盟利益。”

新法将作为欧盟国家干预外商投资战略性资产的工具,特别是受到外国政府控制或支持的外国企业。

欧盟执委会于2017年首次提出加强筛选外资以及保护欧洲公司的倡议,当时法国和德国担忧来自中国的投资,给予北京政府通过收购欧洲公司获得关键技术的机会,并呼吁欧盟必须即刻解决中共对欧洲国家基础设施及技术所进行的掠夺性投资问题。

欧盟贸易专员塞西莉亚・马姆斯特伦(Cecilia Malmstrom)表示,近年来外商对欧洲战略性部门的投资有所增加,引发公众疑虑,通过这个新框架,我们可以更好地监控外国投资并维护我们的利益。”

欧盟目前已有14个成员国实施外资监管规定,新法规要求所有成员国都必须向执委会提交年度报告,如有三分之一成员国对某个成员国的外资项目表示担忧,执委会必须提供意见。

执委会分析的重点至少应包括,成员国重要基础设施的安全性是否受到损害,或者研究创新是否可能会被外国人掠夺等。#

责任编辑:林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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