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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薪40.8万以下免税 苏揆:让减税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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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11日讯】(大纪元记者徐翠玲台湾台北报导)行政院长苏贞昌11日在行政院会中表示,所得税新制提高薪资所得、标准、身心障碍及幼儿等4项扣除额,让年薪40万8,000元以下、双薪家庭年薪81万6,000元以下,或4口之家年薪123万2,000元以下国人不用缴税。预估将有542万户受惠。

苏贞昌提及,2年多来政府推动多项“有感减税”措施,如货物税条例、产创修例、境外资金汇回条例草案等。而去年立法院三读通过的所得税法修正,相信5月开始进行107年度所得税申报时,每个人一定能够明显感受到。

财政部在行政院会报告“107年度所得税结算申报优化措施”时表示,新制调降综所税最高税率为40%;实施股利所得课税新制,个人股利所得可选择并入综合所得总额课税,并按股利的8.5%计算可抵减税额(上限8万元),或按28%税率分开计算税额,有助提升投资台湾意愿、鼓励企业留才揽才,以及提高国际竞争力。

财政部指出,这次大幅调高纵所税四项扣除额,年薪新台币40万8,000元(月薪3万元以下)、双薪家庭年薪81万6,000元、扶养两名5岁以下子女的双薪4口之家年薪123万2,000元以下,可免纳所得税,减轻薪资所得者、中低所得者及育儿家庭的租税负担。

财政部表示,107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费公告为17.1万元,并将基本生活费总额比较基础项目,修正为免税额、标准或列举扣除额,与身心障碍、教育、幼儿学前及储蓄投资特别扣除额,纳税者基本生活费总额,如果超过上述比较基础各项目合计部分,可自综合所得总额减除。预估受益户数由修正前21.93万户增加至177.45万户,减税利益由4.32亿元增加至55.39亿元。

责任编辑:郑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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