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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中共统战进逼 民间倡防卫性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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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4月05日讯】(大纪元记者吴旻洲台湾台北报导)对于中共统战进程步步进逼,抛出“探索一国两制台湾方案”,并向台湾政党提出“民主协商”,台湾民间也抛出防卫性民主的概念,对台湾重视的价值进行保护。

律师黄帝颖表示,许多人都会问说,究竟签署和平协议是否真能换来和平?他以英国为例,1938年9月,当时的英国首相张伯伦与德国总理希特勒在德国幕尼黑签署和平协议,当时英国国内一遍叫好,甚至有人提议应给张伯伦颁发诺贝尔和平奖。结果时隔半年,德国就毁弃和平协议,进攻捷克和斯洛伐克,再过半年又入侵波兰,开始了第二次世界大战。

他再以中国大陆内部为例,1951年,中共与西藏签署了17项的和平协议,当时中共同意西藏维持现有的政治体制,包括维持达赖喇嘛的政治地位、承认西藏官员现有的制度,结果1956年~1962年之间,共军杀害45.6万人的藏人,结果证明跟中共这样的独裁、不是民主体制的政权签署和平协议,一点意义都没有。

他表示,当时德国的威玛宪政是民主制度,结果还是产出了一个希特勒政权,而且还是透过国会授权的方式集权、扩权,为所欲为,甚至发动屠杀、引发世界大战。

历经这样的惨痛教训,后来德国在《基本法》中制定许多防卫性民主的概念,并确立司法是防卫性民主的最后守护者,包括解散违宪政党、甚至宣扬纳粹还会被处以刑事与行政处罚。

黄帝颖认为,台湾可以仿效德国,在司法体系中建立防卫性民主的概念,若有政党透过连署方式,操作两岸和平协议公投,中选会若认为有违宪疑虑的话,应设立预审违宪审查,将该公投送大法官把关,审定是否合乎民主宪政程序,不能让内含“一国两制”的和平协议轻易交付人民公投。

他强调,台湾若跟中共签署内含“一国两制”的和平协议,必然会严重影响台湾的宪政秩序、抵触了民主宪政的基本内涵,他认为大法官必须站出来,作为宪政价值的守护者,应该把这类公投挡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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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英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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