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受巨额财物 内蒙公安厅官员被处分

【大纪元2019年05月10日讯】(大纪元记者萧律生报导)5月10日,中共内蒙古自治区纪监委称,已退休的中共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前党委委员、副厅长孟建伟被开除党籍并取消待遇。

孟建伟被指,对抗审查,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便利,本人及其子女收受他人巨额财物;向其他公职人员赠送礼金;纵容、允许配偶在其管辖地区经商办企业;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干预案件审查;违规批准购买民用枪支弹药;生活作风腐化;构成职务违法、涉嫌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犯罪。

现年65岁的孟建伟从1998年5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盟公安局局长;2003年6月起,先后任内蒙古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包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公安局局长;2010年9月起,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自治区政协委员等职。

孟建伟于2017年12月退休,2018年10月30日落马。

孟建伟落马的后两天,即2018年11月1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呼和浩特市副市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长李志斌自杀身亡。

孟建伟落马的前一天,即2018年10月29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杜宝君被调查。

10月25日,内蒙古人大常委会前副主任邢云落马。邢云曾任包头市委书记、内蒙古政法委书记等职。

其中,孟建伟、杜宝君都曾是内蒙古公安厅前厅长赵黎平的部下。2010年,孟建伟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任党委委员、副厅长,成为赵黎平的副手,两人共事了2年。杜宝君则于1990年进入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与赵黎平在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共事了近19年。2009年,杜宝君调任包头市公安局党委常委、副局长,成为孟建伟的副手。

而赵黎平在2017年5月26日以故意杀人等多项罪名被执行死刑。赵还是中共十八大后首个被处死的政法高官。

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

此外,孟建伟、李志斌、杜宝君、邢云、赵黎平均参与迫害法轮功。其中,孟建伟、李志斌、赵黎平、邢云均在海外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的追查名单上。

据明慧网报导,孟建伟任包头公安局长、内蒙古公安厅副厅长等职时,积极执行中共江泽民集团对法轮功学员的“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杀、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灭绝政策,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大肆绑架、关押、办洗脑班、劳教、判刑,罪恶累累,罄竹难书。

杜宝君1990年9月到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工作,曾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邪教犯罪防范侦察总队”副总队长、包头市公安局局长助理、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长。杜宝君在内蒙古公安厅的主要任务是迫害法轮功。他的顶头上司内蒙古公安厅厅长赵黎平,迫害法轮功罪恶累累,得到周永康的重用,最终遭恶报被判死刑。

李志斌也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例如2009年1月至2015年1月,李志斌任包头市公安局副局长期间,前包头铁路客运公司退休职工、54岁的法轮功学员刘文丽,在短短十几天内就被迫害致死;当地610和公安部门还逼刘文丽的家人尽快将其火化,毁尸灭迹、掩盖犯罪事实。

2015年1月,李志斌调入赤峰市任副市长、赤峰市公安局局长、中共党委书记,一直到2015年12月。这一年中,赤峰地区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极为严酷。如2015年7月初,敖汉、红山区等14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抓捕;10月末,李志斌又命令各地警察大面积地抓捕、绑架法轮功学员。#

责任编辑:林琮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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