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200特首选委联署 要求林郑下台改选新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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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9年06月13日讯】(大纪元记者何佳慧香港报导)港府漠视逾百万人的民意,拒绝撤回备受争议的《逃犯条例》(又称送中条例)草案修订,而且警方在周三(6月 12日)万人包围立法会的抗议过程中发射橡胶弹、催泪弹等镇压示威者,引来各界强烈谴责。继超过200位行政长官选委会选委12日联署要求特首林郑月娥下台后,今天(13日)再有法律界的全体30位选委发表联合声明,对警方向抗议人士使用过度武力表示深切忧虑,要求进行独立调查。

30名法律界选委发表联署声明。(声明截图)

6月12日晚,208名特首选委联署,要求林郑月娥下台、停止警方暴力执法及撤回《逃犯条例》修订。参与联署的208名选委参,占有份投票选特首的1200名选委约 17%。

这些特首选委批评林郑月娥漠视民意、不愿撤回《逃犯条例》修订,政府的冷漠引发民众自发占领运动,却遭到警方暴力清场,警方对待示威者的方式较当年雨伞运动更为暴力。他们认为林郑月娥已尽失其正当性,必须引咎下台,并重新改选新任特首。

联署人包括资深大律师梁家杰和潘熙、廉署前总调查主任查锡我、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资深工程师黎广德等。

6月13日,法律界全部30位特首选委再发表联合声明,谴责在和平示威中不法使用武力(unlawful use of force)的人士,尤其忧虑警方12日在金钟范围采取的过度武力。联署人包括现任大律师公会主席戴启思和多位前主席,包括陈景生、梁家杰等。

根据《警察通例》29章中有关使用武力的规定,警员面对公众时需要高度克制;除非有绝对需要及没有其它办法可完成合法任务,否则不得使用武力;同时应该使用“最低程度武力”来达成目的;采用的武力也应符合相关的情况。同时,根据终审法院对朱经纬案的判词,法庭强调不能容忍他对公众人士作出不恰当使用武力。

全体法律界选委强烈呼吁警方严格遵守《警察通例》有关使用武力的规定,并要求对警方12日使用过度武力进行独立调查。@

责任编辑:陈玟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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